種1188株“青苗”蒸菜糕也犯罪?警方:刑事強制措施安排上了!

人間四月芳菲盡

罌粟”毒花“始盛開...

每年一到四月

警方和這種”毒花“就開始”掰頭“了

在禁種鏟毒行動中

總有一些群眾很不理解

不就是種了幾顆“青苗”嗎?

不至於犯法吧?

還列舉了各種奇葩的“正當理由”

比如,用來煮粥和蒸菜糕吃……

3月29日下午,德州齊河警方接到舉報:轄區西南吳莊老村址處發現一片罌粟,民警立即前往調查。經查,史某,女,69歲,齊河縣馬集鎮西南吳莊人。去年冬天,她在自家老宅基地上撒下罌粟種子,長出罌粟苗後,用於煮粥和蒸菜糕吃。經現場清點,共1188株。

無獨有偶。3月30日上午,齊河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工作中發現:晏北街道辦事處東高村一菜園裡有大量罌粟幼苗。經調查,袁某,男,65歲,

去年冬天在自家菜園內撒下罌粟種子,長出幼苗後蒸菜糕吃。民警當場剷除,經清點共530株幼苗。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袁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齊河警方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500株罌粟是分水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一律強制剷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春暖花開,萬物復甦,

農民朋友都忙著春耕播種,

山東省禁毒形象大使“大衣哥”

朱之文提醒您

罌粟不是菜,種一棵也違法,

輕則拘留罰款,重則判刑入獄!


請廣大農民朋友注意啦~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從禁種罌粟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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