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明祭掃,福建發出重要通知

3月23日,福建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明確清明節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加強疫情防控必須慎終如始,對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繼續抓緊抓實抓細”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形勢研判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明節祭掃工作方案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讓廣大居民群眾瞭解、理解並配合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是否開放現場祭掃服務、開放的區域範圍及所應具備的條件,做到既加強群眾祭掃服務管理工作,又扎密扎牢疫情防控安全網。暫停組織群眾集中祭掃、集體共祭、骨灰撒散等群體性活動,對辦理安葬(放)的逝者親屬採取限時段、限人數措施。對相對封閉且易形成人員聚集的各類骨灰樓堂,可不開放或延後開放,由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採取適當方式代為統一祭掃。不具備現場祭掃條件的城鎮公墓要進行封閉式管理,暫停現場祭掃活動。

《通知》強調,開展現場祭掃的殯葬服務機構,要科學合理設置祭掃場所承載量,限制祭掃人數,採取電話或網絡預約短信提醒等手段,實行分時段、問隔性祭掃並限定祭掃時間;要強化殯葬服務場所入口的引導管理,防止人員聚集,凡進入人員應實名登記、測量體溫、佩戴口罩。不具備現場祭掃條件的地區和殯葬服務機構,要拓展服務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殯葬服務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儘可能提供網絡祭掃、代為祭掃敬獻鮮花等替代性服務,更好地滿足親屬悼念逝者、寄託哀思緬懷先人的需求。

《通知》要求,要全面開展殯葬服務機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要設備進行“三個必查”,從源頭上消除火災、踩踏、坍塌等各類安全隱患,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完善消防器具,採取最嚴厲的措施嚴格火源管控,嚴禁明火、抽菸或者燃放煙花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發火災事故。各殯葬服務機構要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值守、監測預警、重特大事故報告制度。對擾亂殯葬服務機構正常秩序、拒不服從防疫現場管控的,依法予以處置。

《通知》強調,要充分利用傳統主流媒體和網絡新媒體採取公告、倡議書、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時廣泛、科學規範發佈信息,廣泛宣傳當地疫情防控和清明節祭掃服務管理政策措施,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願選擇非實地祭掃或延期祭掃。深入挖掘清明節慎終追遠、家風傳承、孝親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內涵,積極倡導群眾採取居家追思、網絡祭掃、書寫寄語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疫情結束後再進行現場祭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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