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不是出路 自首才是归途

2020年4月1日, 因涉嫌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犯罪被我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在民警的反复劝投下,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2019年10月11日,白银区居民胡某某来我局报称:2018年1月,其和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某签订一份入股协议书,约定由胡某某出资入股13万余元,到期后按照协议约定分红。葛某某在收到胡某某出资后未按协议约定给胡某某支付本金及利息,且将钱款挥霍后逃匿。

2019年11月5日,工商银行白银分行工作人员报称:其行持卡人葛某某申领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在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后,经工作人员催收两次以上,三个月后仍未还款,截止2019年10月10日,累计透支人民币本金19万余元,本息合计22万余元。

上述案件经依法核实立案后,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展开抓捕,通过研判分析掌握其活动踪迹以后,迅速安排民警蹲点守候,同时对其亲属开展劝投工作,4月1日,葛某某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逃亡不是出路 自首才是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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