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五月一日起這個城市再也不準吃貓吃狗了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可以吃;以“黑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貓狗禁止食用!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從此,深圳成為大陸第一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在深圳養寵物的夥伴們可以理直壯的制止非法銷售食用貓狗的行為。這是我國城市立法的一小步,也是我國動物保護的一大步,未來相信會有更多的城市響應,讓我們用法律武器,保護這些用一生陪伴人類的動物夥伴們。


從五月一日起這個城市再也不準吃貓吃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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