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女子結賬時被多收1毛錢,投訴超市獲賠500元!

在超市購物,發現商品在貨架的標籤上標著一個價,收銀時卻又是另一個價,結果被多收了一毛錢,如果你遇到了這種事怎麼辦?永康有一位消費者因此較了一回真。

購買清潔球被多收一毛錢

3月23日晚,永康的方女士與丈夫一起到永康某超市購物。結算時她發現,其中一種“金屬鋼絲(清潔)球”商品,標價牌上標的零售價為1.90元/個、會員價為1.80元/個,而購物小票上打印的實際結算價卻為2.00元/個

方女士當即與收銀員反映。收銀員卻回覆,“我只管收錢,不管對錯”。方女士又將情況反映給超市一名男主管,該主管表示願意自己掏錢賠給方女士5個清潔球。對此,方女士沒有接受。

在丈夫的勸說下,方女士本想著就此作罷,可走在超市門口的時候她卻聽到收銀員在背後講了幾句難聽的話。“大概就是說也就一毛錢的事,何必這麼計較之類的。”方女士說,錢是小事,但事關消費者的權益問題。當天晚上,她就用手機拍下了相關標價牌的照片,堅持要討個說法了。

3月25日,方女士將此事投訴到當地12315,要求該超市“公示錯誤並改正”。

永康女子結賬時被多收1毛錢,投訴超市獲賠500元!

永康女子結賬時被多收1毛錢,投訴超市獲賠500元!

商家補償顧客500元現金

根據方女士提供的相關購物證明,永康市市場監管局12315工作人員馬上進行調查核實。對此,超市方承認方女士購買的一個清潔球清潔球商品標價與結算價不一致、多收了她一毛錢。

對於錯收價款的原因,超市方解釋,當日恰逢價格調整,收銀系統已經將該清潔球的價格改為2.00元/個,但是貨架上的標價牌仍是1.90元/個、沒有改,因此出現了上述誤會。事情發生後,超市當晚就更換了貨架上的標價牌,並在超市門口公示,如有顧客遇到同樣情況,可到服務檯處理,一賠十。

3月30日,經12315工作人員釋法明理和耐心調解,雙方最終在自願達成和解協議:超市當場補償投訴人方女士現金500元,其他雙方互不追究。方女士因此成為購物被多收一毛錢後,投訴到12315成功維權、獲得500元補償的永康第一人。

法治超市商品“低標高結”

“當場核對購物小票+標價拍照,固定商品‘低標高結’證據很重要。如果有消費者也被超市多收了錢,可以像方女士一樣,留存相關證據後投訴維權。”永康市市場監管局12315工作人員表示,超市商品存在“低標高結”、多收錢的行為,主觀上有故意和過失之分,客觀上有價格欺詐和明碼標價行為不規範之別。這兩者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不一樣的。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都屬於價格違法行為,都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認真追究起來,連賠帶罰、商譽受損,超市得不償失的。

對於消費者來說,如果有證據證明自己遭遇了價格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第一款,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一賠三,兜底賠500元”。

對於經營者來說,如果有價格欺詐的行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40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7條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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