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建好10年還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不過也沒有辦法解決


答客戶:

拆遷安置房,10年都沒拿到產權證,一般可能會有哪些原因?

原因:(1)是當地政府在建安置房時,一些手續並不規範,建成後綜合驗收難以通過,影響產權證辦理;(2)小區因規劃問題導致辦證困難;(3)安置房的土地性質為劃撥土地,無法取得房屋產權;(4)欠繳契稅等稅費

如果房屋一直沒有備案,那這位吳婆婆是否比較被動?

是的,根據《物權法》第9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取得房屋等為代表的不動產產權必須經過登記,在成都,備案是進行不動產登記的前提條件,未進行備案的,這僅僅只產生合同債權效力,無法對抗物權,房屋存在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風險。

如果是開發商欠政府的稅費土地費等,購房者已盡到付款和交費的各種責任,購房者是否可以起訴開發商?

可以。依據房屋買賣合同起訴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的義務。

如果有幾百戶,共同訴訟一般怎麼做?訴訟費如何承擔?

(1)先讓幾戶業主作為代表起訴開發商,等判決書下來後,再讓一戶戶地提起訴訟。

(2)一般由敗訴方承擔。

如果開始起訴,是否需要凍結開發商名下財產,以免託辭沒錢交稅?

可以,但凍結開發商名下財產須以起訴金額為限,並且原告方需提供等額的財產作為擔保,請聯繫律師諮詢請情。




城固自媒體


房屋要取得房屋產權證,必須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三證齊全,缺一不可。由於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過程中,房產部門要收取一定費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證情況下,但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對此情況應該享受法律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待遇,但是對其缺失房屋產權證這一事實,也應適當予以處理,即在補償安置費用中,比照辦證費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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