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在大众的理解中,殡葬业是一个“神秘”行当,殡葬从业者常被误解或忌讳,但当你真正深入了解这一职业时,便会对他们肃然起敬。一位从业多年的工作者如是说:“殡仪恰恰是最能体现人性的地方。”

生与死,是冯丹每天必须面对的课题,穿着一身朴素的工作服,从容自若,是殡葬礼仪师冯丹给人的最初印象。

她并腿而坐,庄重、谦卑而不失幽默——这是在十八年的漫长岁月中,主持丧葬告别仪式的职业生涯赐予她的“礼物”,但于她来说,这份礼物,显然并不一直都是轻松、愉快的。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事死

“寂寥的五分钟”

灯光突然熄灭,停电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室里,陷入恐惧的她,紧紧地抓住了她身边唯一可以依靠的“事物”,一只冰冷而僵硬的手。五分钟后,备用电源启动。

——这是2002年,21岁的冯丹初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实习时,在殡殓室里所发生的一幕。如今年近四十的她,回忆起这“瘆人的五分钟”,“寂寥得可怕”的情景仍历历在目。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一刻,她经历了每一个初到者都必然经受过的“灵魂拷问”:如何面对“死亡”?!“死亡和黑暗,人们对这两者都怀有本能的恐惧。而害怕并没有错。”她说。

她的同事们,第一次为逝者穿上寿衣,第一次为逝者化妆,第一次火化遗体……亦或多或少有过同样的心境。

然而,殡仪馆是为逝者提供专业服务的地方,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是这里每个工作者要面对的第一道坎。

如何跨过这道坎?冯丹有着自己的见解:“我们的工作,见证了每一个生命的平等,即为死亡的平等。它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无论你是有钱的、有权的,还是穷困的、病弱的。”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所以每一位逝者都应值得我们去尊重。殡仪馆作为他们人生旅程的最后一站,应该体面。”她郑重地介绍着,从遗体接运到入殓护理,再到举行告别、扶灵仪式,最终到火化、骨灰认领,所有工作人员都在悉心、尽责地“呵护”着逝者。

诚如她在一次演讲活动中回忆的那样:“第一次为逝者刮胡子时,总是那么小心翼翼,生怕刮痛了他……”

或许,在她和逝者之间,那里有一种不能回避的肃穆,又有一种事死如生的庄重。

事生

“我是一名旁观者”

经过3个月的轮岗实习,冯丹转职礼堂司仪,主持遗体告别仪式。在这里,她碰到了另一个“麻烦”。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主持告别仪式,十八年来,我每天都会听到各种哭声。这是我的工作常态之一。”她表示,对于刚刚入行的新人来说,在灵堂前,面对逝者的家属和亲友,难免会因为共情而让自己陷入到对方的悲伤气氛之中。

冯丹小心翼翼地将自己和这种悲伤、哀恸的气氛隔离开来,她说,自己是一名旁观者。她将自己置于“局外人”这一角色当中,并非不近人情,恰恰相反,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生者。

“你想啊,如果连我自己都跟他们一样,哭成了个泪人,这些告别仪式就不能进行下去了”,她沉吟了一下,又说:“一来,显得我不够专业,二来,反使气氛更加沉重。”

事死,其实是事生,因为逝者已矣,而生者犹在。

“我们应该把关怀的目光放在逝者的家属身上,因为他们更需要被爱、被尊重。”冯丹认为自己应该有这种使命感,在告别仪式上,尽可能地让逝者的家属亲友们轻松度过。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于是她向笔者讲述了一个故事:曾有一父亲,在告别仪式上拒绝承认女儿的死亡。“看啊,她脸上还有血色,胸部也都还有轻微呼吸,你们为什么不再检查检查……”那位父亲这样说。

“我们都很动容,也不忍打断这位可怜的父亲的哀悼。有时候,不去打扰逝者家属,也是对他们最大的关爱与尊重。”冯丹说道。

在大众的视野中,殡仪馆是一个被死亡气息环绕的地方。十八载的殡葬礼仪工作,让冯丹有了不同的看法:“殡仪馆恰恰是最能体现人性的地方。生者对逝者怀有何种感情和见解,在这里都可一目了然。”

事己

“我不神秘”

在殡仪馆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她逐渐养成了一些“职业病”:

唱歌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哼唱葬礼仪式中才有的“哀乐”。睡觉时,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出现逝者家属哀悼痛哭的场景。她常把“火车站”,说成“火葬场”,又把“烟灰盅”,说成“骨灰盅”。

这些不由自主的行为,常给她周围的人带来困扰。而周遭“异样”的眼光,也曾让她一度感到困惑。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们之所以感到某种‘不适’,一是因为传统观念中对死亡的忌讳,二是因为不了解这个职业,对他们来说,这是个神秘的领域。”

对死亡的忌讳,源于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又源于对它的不了解。“每次看到逝者的火化,我内心总会产生这种精神的激荡与思考——在烈火中顿悟。”

在冯丹看来,其实死亡,应当放在生命的尺度下来审视。“死亡不应被忌讳,而应被反思,只有深刻领会到死亡的不可逆,才能懂得生的珍贵。而这些,是我们每个殡葬工作者每天都能看到的。”

或许是因为懂得生的珍贵,“所以很多殡葬工作者都热爱健康的生活方式。他们和普通人无异,并不神秘!”冯丹打趣地说道。

在“死”的寂静中,她看到了生的灿烂与荣耀。而怀着这份荣耀,她将向着社会观念转变的方向,继续前行。

丧葬从业者,不是你想的那样

延伸阅读

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订)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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