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 7類在沈人員可以落戶

稿源: 瀋陽日報

  4月2日,瀋陽發佈《關於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進一步放開落戶政策的補充意見》,7類在沈人員可以落戶瀋陽。

  根據《意見》,以下人才可在瀋陽落戶: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畢業生(含往屆);取得國家認可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在沈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在瀋陽市繳納職工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沈投資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含個體工商戶);在沈購房並取得合法房屋手續的;凡具有瀋陽市戶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瀋陽市投靠落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