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市以“三個三”推動中央財政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落地落實

近年來,玉樹市把中央財政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視為鞏固拓展全市脫貧攻堅和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機遇,先後在全市範圍內將符合相關條件的14個村納入中央財政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行政村之列,並在項目選擇、項目審核、項目監督上嚴格把關,最大程度激發項目的“乘數效應”,有效提升全市村集體經濟發展整體水平。

在項目選擇上突出“三個導向”。一是突出實際導向,要求各村立足各自具備的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條件等,並結合村民發展意願、村“兩委”整體素養、後期運營管理等多方面因素認真選擇產業項目,確保項目謀劃科學精準、符合實際需要。例如,小蘇莽鄉江西村立足當地豐富的野生菌資源,擬實施野生菌類種植培育項目,預計年收益12萬餘元。二是突出市場導向,要求各村對擬實施產業項目的市場需求等進行認真分析,並結合市場行情綜合研判,確保產業項目的實施符合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切實提升產品競爭力。三是突出多元導向,積極引導各村“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走準走實多元化、生態化產業發展路子,鼓勵發展實體經濟,切實提高村集體經濟發展實效,降低村集體經濟發展風險。如巴塘鄉當頭村在前期利用專項資金同其餘3個村合辦民宿的基礎上,將中央財政扶持資金用於發展壯大傳統生態牧業,有效拓寬增收渠道。

在項目審核上做好“三個聯審”。注重強化上下協作、部門聯動,在“聯”上用功,在“聚”上發力,嚴把項目審核關。一是成立聯審小組,注重聚合多部門的資源力量和人才優勢,從組織、財政、扶貧、審計等部門抽調專業工作人員成立中央財政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實施方案聯審專家小組,負責對項目方案進行終審。二是召開聯審會議,去年以來,聯審小組先後召開15次聯審會議,結合市情實際,緊緊圍繞項目選擇、資金安排、可行性分析、效益分配等內容對2019年、2020年納入中央財政扶持範圍的14個行政村上報的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嚴格審核,先後多次將審核未通過的方案反饋給各村要求限期整改,最大程度提升項目的可行性、科學性。三是構建聯審機制,堅持部門聯動和屬地管理相結合,全面構築“鄉鎮街道初審、各部門聯審、專家小組終審”的中央財政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審核機制,織密項目審核網絡。

在項目監督上壓實“三個責任”。為確保項目後期高效推進、平穩運行,在加強項目監督上做足文章,2019年6個村的項目已全部實施,2020年8個村的項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正在籌備實施中。一是壓實鄉鎮街道的主要責任,將中央財政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實施成效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和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切實傳導工作壓力。二是壓實駐村工作隊直接責任,針對全市脫貧攻堅成果不斷鞏固提升的良好形勢,積極引導駐村工作隊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上,積極幫助村“兩委”班子出思路、想辦法,協助做好項目監督落實工作。三是壓實村“兩委”班子第一責任,以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為契機,要求各村黨支部書記就項目實施情況向所屬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進行述職。同時,在實行前期業已制定的《玉樹市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嚴格執行《青海省村集體經濟收益經費補貼暫行辦法》,有效激發村幹部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項目高效推進、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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