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莘縣人民檢察院召開2020年第三次中心組學習會

【黨建】莘縣人民檢察院召開2020年第三次中心組學習會


4月3日,莘縣人民檢察院召開2020年第三次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黨組書記、檢察長姜瀾主持會議,全體黨組成員參加。


會議學習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習近平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講話》(以下簡稱《講話》)。與會人員針對學習內容進行了深入研討,認為《規定》是健全完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一項重要制度,作為領導班子要深刻理解《規定》的重大意義和具體要求,形成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帶頭做好落實、抓好督查,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範帶頭作用;而《講話》是關於扶貧攻堅的思想指引和行動指南,要求我們必須要把檢察事業深度融合到服務社會、服務人民工作中,要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狠抓政策落實,讓檢察力量在莘縣工作大局中發揮更大作用。


【黨建】莘縣人民檢察院召開2020年第三次中心組學習會


黨組書記、檢察長姜瀾指出《規定》對黨組主體責任規定明確、完備、嚴格,是關於黨建的一項重要規範性文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強對院部門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堅持黨建工作與檢察業務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實現“黨務、檢務、事務”同步發展的工作思想;二是要把黨建做新、做細。不斷創新工作方式,真正把黨建做得既有意義又生動有趣。要注意總結黨建經驗,善於提煉優秀成果,建設一種可持續發展的體系,鍛造出我們自己獨有的品牌,形成具有莘檢特色的黨建文化;三是要逐步實現黨建的引領作用。黨建的核心要義就是要通過黨建促隊建、促業務,通過黨建引領實現各項工作的爭先創優,這就需要黨建從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擔當意識、提振奮鬥精神上下功夫;四是要把常規動作抓細、抓實。黨組要肩負起領導責任,率先垂範,要按照問題導向詳細制定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對於支部的具體工作由院機關黨委提前籌劃、負責落實。


姜瀾檢察長強調,習總書記的《講話》是黨對全國人民的承諾,是全黨近段時期服務人民的工作重點。我們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檢察工作全面融入到服務莘縣工作大局中去。一是要做好檢察院第一書記的幫扶工作和對張魯鎮的扶貧工作,要見真章、見實效;二是要深入結合檢察工作的職能,做好扶貧領域的法律監督,堅決打擊扶貧領域的侵財犯罪;三是各部門要立足部門職能、根據自身特點進一步做好扶貧與業務深度融合的探索,在執法過程中做好扶貧幫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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