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切實完善紀檢監察幹部外出監督鏈條

“小王,你到華寧縣出差的事報備了嗎?”

“本週末要離開單位所在地轄區的同志請提前報備一下,一定要明確時間、地點、出行方式……”

今年以來,玉溪市紀委監委持續完善幹部外出報備制度,進一步嚴肅組織紀律,加強和規範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

“要加強幹部職工外出請示報告和報備工作,幹部職工外出必須提前按管理權限向負責領導報告,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絕不允許一報了之,絕不允許先斬後奏,絕不允許請‘霸王假’,絕不允許自行其是。”市紀委監委在幹部管理中規定,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出訪、學習、培訓、研討、參會、彙報工作等,都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報告和報備。幹部職工外出期間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一旦有工作任務召之即來,外出期間改變外出計劃要第一時間向負責人和組織部報告。

“因私離開單位所在地轄區的也要報備。”市紀委監委在重申外出報備紀律要求中明確,幹部職工因私離開紅塔區的須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外出報備表》須於外出前送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備案。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外出的統一報備,正處級領導幹部外出的,需於放假前3天將外出行程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統一呈報委主要領導審批後報市委辦備案;其他委領導班子成員和派駐(出)機構、巡察機構、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其他縣處級幹部外出的,需於放假前一天的12:00前,將外出行程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統一呈報委主要領導審批;其他幹部職工外出的,也要嚴格按程序和權限審批並報備。

“對外出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絲毫不能放鬆,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必須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原則,採取靈活、實用的監督方式,強化經常性教育提醒,進行有效監督,確保對外出人員的日常監督‘不打烊’。”除強調外出報備制度外,市紀委監委還通過隨機抽查、專項督查、黨內監督、其他有效監督等方式,強化實行外出廉潔自律承諾制度和問題線索發現機制,著力補齊外出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在時間和空間維度上的短板,不斷完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制度鏈條。

“要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不斷完善內控機制,持續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嚴防‘燈下黑’。”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在“治未病”上出實招、下功夫,確保對外出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不走樣、不失範。

原標題:玉溪:切實完善紀檢監察干部外出監督鏈條

審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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