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萬房子,短短15天降價30萬!買房人:要麼退房、要麼補差價

房地產市場上,從來就不缺乏跟風炒房的人。

房價為什麼能趾高氣昂地不斷上漲?除了土地財政的依賴性之外,更重要的一點是炒房之風大量存在,讓市場上本來充裕的房產資源聚集到了少數炒房者手中,最終導致真正的剛需買不到房,所以樓市一直處於階段性的“住房不足”期,在供不應求的作用下,房價繼續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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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

A城市的住房市場有1000萬個家庭購房需求;

同時,市場上供應了1000萬套商品房;

平均下來,如果每家購置1套房子,那麼供需平衡,住有所居;

實際情況是,有500萬個家庭每家購置了2套房子,有的家庭買的房子更多,要麼出於炒房、要麼出於跟風囤房;

結果,市場上1000萬套房源搶購一空,留下了500萬個剛需購房需求空擋,導致供小於求;

房價在這樣的市場走向下,再度攀高。

很多人說“我是剛需,我買房不考慮升值問題,也不囤房”,這句話有多少人相信?根據西南財經大學研究報告顯示,超過85%的購房者買房的第一動機就是投資性,只有不足15%的買房人第一動機是純粹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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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且不說買房投資應不應該,但是炒房和囤房其實真的不應該,一方面炒高了房價,另一方面帶來大量的住房資源浪費。在我國住房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炒房人們怪象頻出。126萬買的房子,15天下跌30萬!買房人:應該補我差價,或者退房。

根據昆明廣播電視臺的一則新聞顯示,陳女士購買了一套房子,當初是以10559元/平米的價格入手的,這也是寫進《商品房買賣合同》裡的價格,這套房子的總房價大約126.6萬元,本是好事兒,但是15天之後,購房者認為自己吃虧了。雖然售樓部不承認,但是購房者已經明顯知道了一個現實問題,那就是同樣的這一套房子,在半個月之後,單價降到了8000多元,也就意味著下降了2044元/平米。

買房人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完全是售樓部的忽悠帶來的,在買房之初,銷售人員向她承諾,這個樓盤的房子非常保值,附近正在修建大型的商場、道路規劃,所以房子只可能升值不會貶值,但是現在卻出現了這個事情,短短15天降價30萬,所以開發商要麼退房、要麼補差價。最終雙方找到了派出所調解,也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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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價就找開發商尋求補差價或者要求退房,這種情況早已不新鮮。

在最近幾年裡經常出現,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幾次,但是這個現象的背後問題我們可有想過,到底是為什麼呢?筆者認為,這是缺乏“契約精神”的思想在作怪。

商品房的本質也是商品,買房的根本目的是居住而不是炒房,只不過在過去的幾十年發展之後,人為地冠上了投資屬性而已。雙方通過明碼標價的方式確定買賣關係,成交之後只要雙方沒有違反《合同法》,那麼交易就屬於合法有效的,如果跌價要求賠償,那麼漲價是不是不給開發商差價呢?

筆者一位朋友,也曾遇到過買房之後貶值的情況,但是就沒有找開發商理論,而是選擇默默忍受。在2017年他跟風去了燕郊樓市,以2.6萬元的單價購買了一套價值300萬元的房子,本想著等個2年之後轉手賺一筆的,沒想到等來的是調控升級,限購政策一出,讓這裡的市場頓時購房者所剩無幾,曾經2.6萬元高價格的房子,現在房價已經跌至1.7萬元左右,掛牌2年多了,還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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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教授蘇劍表示認為,從去年開始,一線城市出現了下降,這不是週期性因素導致,而是城市發展真的到了一定的轉折點,房價長遠來看是依靠城市發展的,過去2-3年的棚改拆遷戶手持大量現金到處買房子,現如今這些購房人的口袋掏空了,一時間住房供應量增加了,棚改政策也逐步退出,誰還有多少錢能繼續去買房子?

社科院也有闡述“2020年全國房價漲幅平均在6.1%,但是並不排除個別熱點城市進一步上漲的可能性,也有城市進一步下跌”,在2019年底社科院直言不諱,部分三四線城市在失去了政策託底之後,房價會出現下跌的可能性,這也給買房人提了醒,買房城市選擇非常重要,要麼買到升值的房子,要麼買到教訓。

房價下跌了,開發商應該補差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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