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0畝!2020年三明市補充耕地任務來了,各縣市區如何分配


近日,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印發《關於下達2020年補充耕地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省政府下達我市的補充耕地任務5100 畝分解下達各縣(市、區)。


《通知》要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務必高度重視,及時將年度補充耕地任務分解下達到所轄鄉(鎮、街道),落實到具體項目,有序實施土地整治、生態修復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推進,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年度任務。


《通知》說明

補充耕地任務包括補充耕地面積、補充水田面積和旱地改水田提質改造面積三項指標。著力加強耕地質量建設,改善土壤條件;對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水利灌溉設施,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質改造為水田,增加水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等別。加強補充耕地項目後期管護,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措施,確保新增耕地穩定耕作。


《通知》規定

嚴格考核獎懲,未完成年度耕地補充任務的縣(市、區),整改到位前,在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申請和補充耕地指標及增減掛鉤指標對外轉讓方面給予限制;超額完成年度補充任務的,超額部分可結轉用於下一年度考核,在下一年度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和有關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


三明市2020年度補充耕地任務表


單位:畝

縣市區

補充耕地面積

補充水田面積

旱地改水田提質改造面積


_

自然資源部門落實

農業農村部門落實

梅列區

20

20

0

0

0

三元區

160

155

5

80

40

明溪縣

260

69

191

130

50

清流縣

330

72

258

170

80

寧化縣

800

470

330

400

200

大田縣

630

423

207

300

150

尤溪縣

610

528

82

320

150

沙縣

300

234

66

130

70

將樂縣

450

279

171

300

110

泰寧縣

480

446

34

240

120

建寧縣

640

531

109

320

190

永安市

420

273

147

210

140

合計:

5100

3500

1600

26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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