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子弟兵高鐵“遺失”300萬不合常理,檢方仍決定不起訴

原創 海峽導報 2020-04-03 10:37:10

蔡英文子弟兵、“立委”陳明文去年在高鐵“遺失”300萬元,政壇沸沸揚揚,結果檢察官調查半年後,雖認為陳明文資產遠超過300萬元(新臺幣,下同),向人借錢的確不合理,甘冒遭竊風險提現金搭高鐵也有違常情,但因查無不法,才作出不起訴處分;其實這個結果早在事發之初就可以預知,臺“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斷言沒事,檢察官查半年也只是走完司法程序而已。

蔡英文子弟兵高鐵“遺失”300萬不合常理,檢方仍決定不起訴

左一位陳明文

陳明文在高鐵放300萬元“失而復得”,遺失後並不著急,找回後也無喜悅之色,與他交情甚篤的蔡碧仲在非正式受訪的場合中說陳明文是分次提領,不會有洗錢的問題 ,很多人也用這種方式規避“洗錢防制法”;為此,蔡碧仲一度被“藍委”大罵爛官,蔡則揚言提告,但一陣針鋒相對後,檢方還得收拾善後,結果查了半年還是做出自己也認為“不合理、有違常情”的不起訴處分,讓陳明文鬆了一口氣,但卻讓民眾對司法的信任皺起更深的眉頭。

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陳明文稱300萬元是向他的胞姐借貸,但捨棄一般轉帳丶匯款,甘冒攜大筆現金不便及風險,不符常理,有刻意規避金融金構,對於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丶製造金融斷點,因此檢方積極調查金錢流向。

但檢方查了半年,竟全盤採認陳家對金流的說法,陳明文說家中經濟都是妻子處理,事後才知道錢是向大姐借來支付服務處裝潢費,是從外甥名下帳戶提領;陳妻稱,她從去年4月底開始向大姐借錢,每次金額都不一樣,從4月30日到9月3日總提領12筆,合計350萬7000元。

說實在,如果要全盤採信這樣的說法,其實檢方不必花半年時間才結案,檢方不起訴起分書不脫蔡碧仲半年前所言“分次提領、沒有洗錢的問題”的主軸,檢方唯一多做的事情,是陳明文贈兒300萬元也沒有隱匿財產,這大概是檢方這次“窮盡偵查之能事”的唯一努力吧!

綜合臺媒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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