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細說【VR智慧教室】

一、功能概述

VR教室是學校用於開展日常教學和各類班級活動的主要場所,是學生在校學習、活動的主要空間。普通教室應充分利用多媒體設備、網絡接入等信息技術手段,支持課堂教學互動,優化課堂教學資源,完善課堂教學模式。

在《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裡,提到“要全力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要綜合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VR技術探索未來教育教學新模式”。通知裡還提出要“強化課堂教學、實習、實訓的融合,普及推廣項目教學、案例教學、情境教學等教學模式。

VR教室通過軟硬件平臺為師生提供了內容豐富的教學資源數據包,利用VR技術為學生打造互動、有趣的學習情境,通過自身對知識的探索,激發對學習興趣,加速對知識的理解。

二、解決問題

普通教學模式下經常存在諸多問題,VR教室提高了教學效率與質量,通過學生親手操作,解決了實驗不便觀察的問題,又因為利用了虛擬現實技術,解決了實驗物品易損耗的問題。在虛擬現實的環境中,微觀運動與宏觀現象,這些難以理解的抽象知識被具體化,解決了教學過程中的痛點、難點。

三、規劃要求

VR教室宜通過整體規劃和合理佈置,為師生創設安全、健康、互動,融合教學內容、教學模式和設施設備為一體的學習環境,既達到教師優質教學的目的,又滿足學生自主學習的需求,營造良好的班級文化氛圍。

(一).選址要求

VR教室應設置於校園安靜區域,避免其他電子設備的信號干擾,建築朝向應符合日常教學使用要求,避免強光源。

(二)面積標準

VR教室應與普通教室標準相似,使用面積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 中 7.1的有關規定:VR教室用房的使用面積指標為:1.36㎡/每座。

(三)佈局規劃

1. 功能區域

VR教室常規分為教師授課區、學生學習區兩大功能區域,在此基礎上增加設置資料查閱區、作品(成果)和班級文化展示區、器材陳列區、教師辦公區等,以滿足不同教學模式和教育管理的需要。各區域可獨立設置,也可混合佈置。

教師授課區:以大屏投影為授課方式,老師授課可隨時掌握授課進度,控制課堂氣氛;

學生學習區:學生可單獨使用或分組使用一臺計算機,對所學知識進行預習、複習,備考等學習活動。

2. 佈局要求

室內設備佈置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 中 5.1 和 5.2 的相關規定:

(1).黑板或書寫白板寬度不宜小於 3.60m,高度不應小於1. 00m,邊緣與講臺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 80m~0. 90m;表面應採用耐磨且光澤度低的材料;

(2).講臺長度應大於黑板長度,寬度不應小於0.80m,高度宜為0.20m;其兩端邊緣與黑板兩端邊緣的水平距離分別不應小於0.40m ;

(3).課桌椅的排距不宜小於0.90m,最前排課桌的前沿與前方黑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小於2.20m,最後排課桌的後沿與前方黑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大於8.00m;教室最後排座椅之後應設橫向疏散走道,自最後排課桌後沿至後牆面或固定傢俱的淨距不應小於1.10m;

(4).沿牆佈置的課桌端部與牆面或壁柱、管道等牆面突出物的淨距不宜小於 0.15m;前排邊座座椅與黑板遠端的水平視角不應小於30°;

(5).教室內應為每個學生設置一個專用的小型儲物櫃。

(四)環境

1.安全、通行及疏通:學校安全、通行及疏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GB50099-2011中8.1和8.8的有關規定。

2.空氣質量:室內空氣質量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GB50099-2011中9.1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T 18883-2002中4.1與4.2的相關規定。

3.採光要求:室內採光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GB50099-2011中9.2和《建築採光設計標準》GB 50033-2013的有關規定,課桌面採光係數不小於 2.0%,窗地面積比為1:5.0,窗戶宜安裝窗簾。

4.照明要求:室內照明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GB50099-2011中9.3和《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的有關規定,課桌面維持平均照度不小300lx,課桌面照度均勻度不小於 0.7,且不應產生眩光。書寫板面維持平均照度不小於 500lx,書寫板面照度均勻度不小於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於 9W/㎡,眩光值不大於19,顯色指數不小於 80。

5.噪聲控制:室內噪聲控制值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GB50099-2011中9.4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 50118 的有關規定。

6.通風與空氣調節: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GB50099-2011中10.1的有關規定。室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安裝吊扇時,風扇葉片距地面高度不應低2.80m。吊扇的安裝高度應確保風扇葉片在燈具出光口平面上方,安裝位置應避免影響燈具的佈置。

7.熱環境:室內熱環境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熱環境條件》 GB/T 5701-2008中5.1和5.2的相關規定。

(五)基礎設施

1.牆地面:地面應採用防滑、防塵、耐磨、易清潔的材料,做好防潮處理;牆面應採用環保、防潮的材料,並預留空調管洞。

2.強電:室內電源插座與照明用電應分設不同支路。電源插座應採用安全型,電源插座數量和位置滿足教學設備配置需求。

3.弱電:室內應覆蓋無線網絡,預留網絡、廣播、有線電視端口,端口數量和位置按設計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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