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驾、满分等原因被注销、吊销、撤销、暂扣驾驶证的司机被称为“失格”驾驶人,“失格”驾驶人违法驾车上路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期,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查获的两名“失格”驾驶人,不仅驾驶资格没有,所驾车辆还已达到报废标准!
3月18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发现牌号为“沪CEL***”的小型汽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还上路行驶,并且该车驾驶人徐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涉嫌“失格驾驶”。
交警总队对该车经常活动范围进行锁定,并将线索下发至嘉定交警支队进行拦截查处。
嘉定公安民警经侦查布控,于次日在迎园中路的某小区内成功将该车及徐某查获。民警当场将该车依法扣留作进一步处理。
3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发现牌号为“沪C3D***”的小型汽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还上路行驶,并且该车驾驶人陈某的驾驶证处“注销”状态,涉嫌“失格驾驶”。
嘉定公安民警接到线索后立即进行核查,与当事人陈某取得联系,陈某对其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于3月24日至公安部门接受处理。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扣留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罚款2000元的处罚,且车辆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因酒驾、满分等原因被注销、吊销、撤销、暂扣驾驶证的“失格”司机违法上路,将面临最高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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