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委:插電、混動仍享受各種優惠及補貼!

深圳市交委:插電、混動仍享受各種優惠及補貼!

近日有自媒體稱,根據國家發改委相關新規,2019年起混合動力車將正式退出新能源行列,劃歸為燃油汽車,新政後續將對混動車輛上牌、補貼等造成影響。許多市民諮詢,這是否意味著,深圳購買混合動力車也都將像燃油車一樣搖號或競價上牌?對此,市交委昨日明確表示:國家發改委的“規定”不會對深圳新能源車輛增量調控政策造成影響。

據瞭解,部分自媒體對混動車將劃歸燃油車的解讀,來源於國家發改委近期發佈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其內容確認自2019年1月1起,在整車投資項目領域,混合動力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都將劃歸燃油汽車一類。電動汽車只針對於由電動機驅動的汽車,主要指增程式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純電動汽車等。部分自媒體將此理解為,混動車將劃歸為燃油車,而不再視為新能源車,目前其可享受的免購置稅、上綠牌、政府補貼可能將會逐步減少或取消。但業內人士表示,發改委此次的歸類只是針對汽車產業投資層面,而對於新能源車在終端市場的補貼政策,以及上牌等標準並沒有做出改變。

針對市民對混動汽車也即將需要搖號或競價上牌的擔心,市交委昨日也明確表示,新修訂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是在研究了大量國家新能源汽車調控政策的基層上制定的。基於對政策的深刻研究,市交委發佈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和《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都明確對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其配置週期、額度、比例以及配置方式與現行的《實施細則》完全保持一致。混合動力小汽車的範圍是由國家工信部規定的,是指列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小汽車。

深圳市交委稱,個別媒體發佈的“混動車≠新能源”、“混動車退出新能源行列”的說法是有誤的。實際上,《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第八條也表明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政策與之前的政策相比沒有變化。上述《規定》第八條為:“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佈局,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調整產品結構,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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