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究竟是一個什麼組織?

紅十字會究竟是一個什麼組織?

最近紅會頻頻上熱搜,群眾表示看不懂,不少人問我們,紅十字會究竟是一個什麼組織?是政府機構,還是民間組織?

這個問題其實不太好回答,紅十字會是一個由政府主辦的非政府組織,具有半官方半民間的特點,標準說法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

注意了,紅十字會是“社會團體”,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慈善組織,其從事的是“人道主義工作”,人道工作包含慈善的內容,但兩者之間並不能畫等號。通俗一點說,慈善組織有的權限,紅十字會基本都有,而紅十字會有的職能,慈善組織卻未必有,比如擔當政府助手,搭建政府與社會的橋樑紐帶等。

這裡先要科普一下“社會團體”這個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概念:

中國有全國性社會團體近2000個,其中由國家財政拔款的社會團體約200個。在這近200個團體中,以全國總工會、共青團、全國婦聯,俗稱“工青婦”,地位最高。另有18個社會團體也比較特殊,其中就包括紅十字會,與之並列的還有:中國文聯、中國作協、全國工商聯合會等,以上21個社會團體在名義上雖是非政府組織(NGO),但在某種程度上行使著政府職能。

所以,紅會不是民間慈善組織(劃重點!),慈善組織適用於《慈善法》,而紅十字會有自己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此法於1993年10月施行(比慈善法早了23年),並在2017年完成了修訂,補充了一些追責條款,比如:製造、發佈、傳播虛假信息,損害紅十字會名譽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喜歡罵紅會的同學要小心了)。

《紅十字會法》賦予紅會獨特的地位,不僅免予社會團體登記、享有部分財政撥款,在應急救援事件還享有優先權:

《紅十字會法》第十二條

在戰爭、武裝衝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執行救援、救助任務並標有紅十字標誌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有優先通行的權利。

第十一條

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九)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武漢疫情發生時,當地政府會一度要求各地醫療救援物資都必須先過紅十字會了。因為,紅會的定位就是“政府助手”,在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時,紅會基本相當於當地政府一個職能部門,將民間匯聚過來的救災物資統一交由紅會,再由政府成立的指揮部進行調配,乃是一個慣例。


既是慣例,但這一次怎麼就捅了馬蜂窩了呢?

直接原因當然是因為湖北、武漢紅十字會承平日久,戰鬥力太差,而深層次的原因有二:一是疫情急如星火,二是信息時代來臨。


疫情急,主要表現為各大戰鬥在抗疫一線的醫院天天告急,早在除夕之前,湖北各大醫院就已越過了當地政府直接向外界求援,國內社會那乃至國際社會都被動員起來了,許多民間組織第一時間向疫區捐贈了大量物資;同時,信息時代的透明度不比過往,一邊是人們拼命寄,一邊是醫院天天缺,網友都看在眼裡,自然要追根究底:這救援物資究竟是哪去了?

答:卡在中間環節了。當地紅會沒見過這樣的大場面,平時基本是事業單位的工作節奏,完全沒有能力處理這個數量級的捐款與物資。就好比一條兩車道的鄉鎮小路,突然來了一萬輛救護車,不堵死就算不錯了。當地政府把鄉鎮小路當成了高速公路,這不科學。

湖北、武漢紅會在某種程度上是個背鍋的,他們有幾斤幾兩,當地政府應該很清楚。

事實上,紅會原本有機會變得更好些的,在“郭美美事件”之後,紅會系統一度痛定思痛,想要作出一番調整,但當年的那場變革最後以失敗告終,今日被公眾口誅筆伐的惡果,其實早已埋下前因。


“郭美美事件”後一次夭折的內部改革


紅十字會究竟是一個什麼組織?

圖為趙白鴿

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爆發,紅會公信力降至冰點。2011年9月,趙白鴿從國家人口計生委副主任調任紅會常務副會長。上任之初,趙白鴿特意邀請專家為紅會做了“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的課題研究,時任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為趙白鴿開出的藥方是“去行政化”。這代表了其時公益界的主流意見:推動紅會系統實現去行政化,人、財、物管理脫離政府系統,迴歸公益慈善機構本位。

為什麼“去行政化”改革成為一個公認的藥方呢?因為真正意義上的社團應該是獨立於政府和市場的第三方組織,因此,符合社團發展邏輯的社團組織應是經費、領導人均源於社會的自治組織。而如果經費、領導人皆來自於社會,那無須別人敦促,信息公開、向社會負責、不斷提升自身專業性等等就會成為一個民間組織的內生動力。


但是,紅會的“去行政化”改革困難重重。

2011年底,在紅會九屆理事會三次會議上,趙白鴿提出將紅會納入國家發改委綜合改革試點,此舉引起了部分地方理事代表的不安和擔憂。福建省紅會代表心存疑慮,擔憂未來的不確定性和改革走向“可能會引發隊伍的不穩定”;江蘇省紅會代表則堅持紅十字會作為“政府助手”的定位。

當時的背景是,紅會系統擁有編制人員11228名,實行“參公管理”制度,有級別、有編制、有經費,不少人擔心改革將打破手中的“鐵飯碗”。

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長王名曾接受媒體採訪說,紅會在體制內不僅享受領導人任命和財政撥款,還有體制內的資源,“這些都是體制外的機構做夢都想得到的,讓紅會出來可能嗎?”王名認為,較為現實的路徑是改革紅會善款管理體制。

趙白鴿的想法與王名的建議多少有些相似。早在2012年初,趙白鴿就提出籌建中國紅十字會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實現紅十字會系統接收捐贈款物及使用的信息化管理,預計3年內實現全國紅十字系統民間善款來源流向的全公開、全透明。

如果當年這一信息系統能建成,也許武漢紅會就在肺炎疫情中的表現會好得多,至少不會收了多少物資都搞不清楚,連口罩都寄錯。但歷史沒有如果,2014年9月,隨著趙白鴿被免去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和常務副會長職務,“紅會改革”再無下文。


各級紅會之間的關係


很多人認為紅會是一個設了很多分支機構的大組織,其實並不是,各級紅會都是獨立註冊的法人實體。上級紅十字會指導下級紅十字會工作,但上下級紅會不是從屬關係,上級紅十字會對下級紅十字會沒有財權、沒有物權、沒有用人權。

《紅十字會法》 第七條

全國建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對外代表中國紅十字會。縣級以上地方按行政區域建立地方各級紅十字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全國性行業根據需要可以建立行業紅十字會。上級紅十字會指導下級紅十字會工作。

細心的網友可以發現,除了“中國紅十字總會”,其他的紅十字會前面都是直接加地方行政區域的名稱,如“湖北省紅十字會”、“武漢市紅十字會”,各縣區也會有自己的紅會,他們一般會與地方政府在同一個地方辦公。

《紅十字會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紅十字會給予支持和資助,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並對其活動進行監督。

所以,各級紅會聽誰的?當然是聽同級政府的。

所以,哪家紅會要是表現不佳,首先是同級政府的鍋,他們體現了當地政府對社會救助的重視程度。同理,在武漢疫情中,湖北、武漢紅會表現差勁,我們也不能得出所有的紅十字會都很差勁的結論。事實上,一些久經戰陣的地方紅十字會在救災中表現給力,賬目也相當透明,比如,四川省紅十字會

在2017年九寨溝地震的災後重建中,四川紅會募集了近2900萬元,事後,四川紅會把捐贈資金接收使用情況作了細緻的公示,具體到每一筆捐贈,精確到小數點背後兩位,贏得了不少好評,有一些網友戲言,應讓四川紅會去支援一下湖北。


紅十字會究竟是一個什麼組織?

截圖來自四川省紅十字會官網

為何四川紅會就比較符合人們預期呢?因為當地是地震帶,近十餘年地震頻繁,2008年的汶川地震、2013年的雅安地震、2017年的九寨溝地震,四川紅會見慣大場面,當地政府也與外地慈善組織、社會力量有合作經驗,知道怎麼做才不耽誤事。

相較湖北,近年並沒有什麼大災,紅會太平日子過慣了,突然天降巨災,人員、能力、經驗跟不上,這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完全可以預期的。

總之,要想從根子上提升紅會的戰鬥力,最好的辦法還是楊團說的“去行政化”。如果這個很難,王名說的“改革紅會善款管理體制”也是一個辦法,可以在保留原有體制的情況下提升專業化水平。但專業化的提升需要時間,時間長短得看各地政府的重視程度,但如果一時半會兒專業性還提不上來,又遇大災,就千萬別讓紅會硬頂了,所謂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得及早引入社會力量,讓專業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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