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

《周禮》是儒家經典,十三經之一。世傳為周公旦所著,但實際上成書於兩漢之間 。《周禮》、《儀禮》和《禮記》合稱"三禮",是古代華夏民族禮樂文化的理論形態,對禮法、禮義作了最權威的記載和解釋,對歷代禮制的影響最為深遠。經學大師鄭玄為《周禮》作了出色的注,由於鄭玄的崇高學術聲望,《周禮》一躍而居《三禮》之首,成為儒家的煌煌大典之一。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徵役之施捨,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眾寡、比要,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貢賦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譯】小司徒的職責,負責建立王國教官的為官法則,以考察王都中以及四郊和畿內采邑的男女人民的數目,分辨他們當中的貴賤、老幼和殘疾者,凡賦稅徭役的免除,和有關他們祭祀、飲食、喪事方面的禁令都掌管。向六鄉大夫頒佈校比法,使他們各自登記本鄉人數的多少、六畜和車輦的數目,弄清各家的財物,每年按季呈報數字,以便施行政教,執行徵收賦役的法令。到三年就舉行大校比。大校比時接受各諸侯國呈報的登記校比結果的簿冊。協助大司徒編制萬民的軍事組織而備用。五人為一伍,五伍為一兩,四兩為一卒,五卒為一旅,五旅為一師,五師為一軍,以起兵征伐,以進行田獵,以相配合追擊外寇和伺捕國內盜賊,以施行有關貢賦的政令。協助大司徒合理調配土地,核查人民,而遍知人民的數目。上等土地授給七口以上人家,這樣的人家可以勝任兵役和勞役的一家有三人;中等土地授給六口的人家,這樣的人家可以勝任兵役和勞役的二家有五人;下等土地授給五口以下的人家,這樣的人家可以勝任兵役和勞役的一家有二人。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唯田與追胥竭作。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凡國之大事、致氏、大故、致餘子,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職而平其政。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賓客,令野修道、委積。大軍旅,帥其眾庶。小軍旅,巡役,治其政令。大喪,帥邦役,治其政教。凡建邦國,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凡民訟,以地比正之。地訟,以圖正之。歲終,則考其屬官之治成而誅賞,令群吏正要會而致事。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法之象,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令群吏憲禁令,修法糾職,以待邦治。及大比六鄉、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眾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譯】凡徵調兵役和勞役,不超過每家一人,把其餘的丁壯作為羨卒,只有田獵和追捕寇賊時正卒和羨卒全體出動。凡徵用民眾,就掌管有關的政教和對被徵用者的禁戒,評斷他們的爭訟之辭,施行對他們的賞罰,懲罰他們當中的觸犯禁戒者。凡國家有出兵征伐的事就召集正卒,有災害寇賊的事就還要召集羨卒。劃分土地,而用井法和牧法劃分田野。九夫所受的土地為一井,四井為一邑,四邑為一丘,四丘為一甸,四甸為一縣,四縣為一都,以使民從事土地生產事業,使民交納貢賦,以及田稅等所有當收取的租稅。協助大司徒劃分各行政區域而確定守護地產的官職,使民各自從事自己的職業而合理地徵收地稅。凡有小祭祀就奉進牛牲,進獻經解割的牲體。接待諸侯的使臣,命令在野外修整道路、積聚糧草以待使臣到來。有大征伐,就率領徒眾交給大司徒。有小征伐,就負責巡視徒役,執行有關他們的政令。有大喪,就率領王國中為喪事服役的民眾,執行有關他們的政教。凡建立諸侯國,使他們設立社稷壇遺,規正諸侯國疆域的封界。凡民眾在賦稅、徭役方面有爭訟,就依據當地清查居民的簿冊來判決;有關土地的爭訟,就依據地圖來判決。夏曆年終,考察屬官們辦事的文書記錄而進行懲罰和獎賞,命令官吏們明白審慎地整理全年的會計文書而上報。夏曆正月初一,就率領屬官們觀看懸掛在象魏上的教法,邊走邊搖動木鐸,說:“不執行法令的,國家自有常刑。”命令官吏們:各自在治所懸掛禁令,加強法制,糾察職事,以待滿足國家對於治理的要求。到大校比時,對於六鄉四郊的官吏,評斷他們的教育和治理情況,規正他們的政事,考察田地以及人民、六畜、武器和器械的數目,以待國家下達有關政令。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鄉師之職,各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以國比之法,以時稽其夫家眾寡,辨其老幼、貴賤、廢疾、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與其施捨者。掌其戒令糾禁,聽其獄訟。大役,則帥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則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闢,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敘。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輂輦,戮其犯命者。大喪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執纛以與匠師、御而治役。及窆,執斧以蒞匠師。凡四時之田,前期,出田法於州里,簡其鼓鐸、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眾庶而陳之。以旗物辨鄉邑,而攣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後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斷其爭禽之訟。凡四時之徵令有常者,以木鐸徇於市朝。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賙萬民之艱,以王命施惠。歲終,則考六鄉之治,以詔廢置。正歲,稽其鄉器,比共吉凶二服,閭共祭器,族共喪器,黨共射器,州共賓器,鄉共吉凶禮樂之器。若國大比,則考教、察辭,稽器、展事,以詔誅賞。

【譯】師的職責是,各自掌管所治理之鄉的教育,評斷鄉中官吏的治理情況。依據國家的校比法,按時清查各家人數的多少,分辨他們當中的老幼、貴賤、殘疾者,以及牛馬等,分辨他們當中可以充任兵役、勞役的和應當免除兵役、勞役者,掌管有關他們的戒令、糾察和禁令,評斷他們的爭訟。有大勞役,就率領民夫來到施工地,監督他們執行政令的情況。勞役開始後,接受各基層呈報的民夫名冊,按照司空的施工章程,來考查他們服役的情況。凡王國有使用民力的事,令鄉中長吏徵調民夫有秩序。王親征、會同,管理監督隨軍役徒和車輛,懲罰那些違犯禁令的人。有大喪需用役徒,就率領鄉民而來,於是負責監督鄉民。到下葬時,持纛與匠師引導柩車前進,而監督拉柩車的役徒。到下棺入墓穴時,持斧臨視匠師。凡四季的田獵,事前先向各基層宣佈田獵的法則,檢閱他們的鼓鐸、旗幟、武器和器械,整齊他們的軍事編制。到期,用司徒的大旗召集民眾,用代表鄉邑的旗幟為標誌排列隊形,辨別鄉邑而監督他們執行政令、刑法和禁令,巡視前後駐紮的車輛徒眾,而懲罰違犯禁令的人,評斷他們爭奪獵物的爭訟。凡四季當定期宣佈的法令,就在眾人聚集的地方邊走邊搖動木鐸宣佈。在有必要時就巡視國都和六鄉四郊,而救濟民眾中飢餓睏乏的人,以王的名義施予恩惠。夏曆年終,就考察鄉的治理情況,報告上級以決定對鄉中官吏的罷免或提升。夏曆正月,核查鄉中的公共器物和衣服。當需要時,比長供給祭服和吊服,閭胥供給祭祀器具,族師供給喪葬器具,黨正供給鄉射禮的器具,州長供給鄉飲酒禮的器具,鄉大夫當下級器具供給不足時可補充供給祭器、喪器和鄉射禮、鄉飲酒禮的器具。如果國家大校比,就考核鄉中官吏的教育成績,考察彙報的情況是否屬實,核查衣服器物是否完備無缺,省視所辦事情的好壞,以報告上級決定賞罰。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鄉大夫之職,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退而頒之於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徵之。其舍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歲時入其書。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興其眾寡,以禮禮賓之。厥明,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於王,王再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貳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此謂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入使治之。歲終,則令六鄉之吏,皆會政致事。正歲;令群吏考法於司徒以退,各憲之於其所治國,大詢於眾庶,則各帥其鄉之眾寡而致於朝。國有大故,則令民各守其閭,以致政令。以旌節輔令,則達之。

【譯】鄉大夫的職責是,各自掌管本鄉的政教和禁令。周曆正月初一,從大司徒那裡接受教法,下來頒佈給鄉吏們,讓他們各自用以教育所治理的民眾,並據以考察被教民眾的德行和道藝。每年按季登記鄉中男女的多少,分辨其中可以勝任役事的人。都城中從二十歲到六十歲,郊野從十五歲到六十五歲,都要為公事服役。其中可以免除役事的,是都城中地位尊貴的人、有德行的人、有才能的人、在官府當差的人、年老的人、有殘疾的人,都免除服役。每年按季把登記清查結果的簿冊上報給大司徒。每三年進行一次大校比,考查鄉民的德行和道藝,而薦舉有德行、有才能的人。鄉老和鄉大夫率領屬吏以及善良的鄉民而不論人數多少,用鄉飲酒禮像對待賓客一樣禮敬被薦舉出來的人。第二天,鄉老和鄉大夫以及鄉吏們,呈獻薦舉賢能的文書給王,王行再拜禮而後接受文書,再把文書上交到天府收藏,內史收藏文書的副本。回來後舉行鄉射禮而用有關鄉射禮的五個方面詢問眾人:一是看參加射箭比賽的人是否做到了身體與心志相和協,二是看儀容是否符合禮,三是看是否射中目標,四是看是否符合音樂節奏,五是看舞姿怎樣。這就叫做讓人民自己推舉有德行的人,使他們做人民的長官;讓人民自己推舉有才能的人,使他們治理人民。夏曆年終,就命令本鄉的官吏總結政事並將文書上報。正月,命令鄉吏們到司徒那裡考察教法,而後回來,各自把教法懸掛在自己的辦公處,國家有大事要徵詢廣大民眾的意見時,就各自率領本鄉的民眾來到王的外朝。國家有大的事故,就命令民眾各自聚守在閭門,以等待命令。稽查來往行人,有用旌節幫助說明是奉命而行的,才允許通行。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州長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法,以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若以歲時祭祀州社,則屬其民而讀法,亦如之。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喪,皆蒞其事。若國作民而師田行役之事,則帥而致之,掌其戒令與其賞罰。歲終,則會其州之政令。正歲,則讀教法如初。三年大比,則大考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黨正各掌其虺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春秋祭萗,亦如之。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壹命齒於鄉里,再命齒於父族,三命而不齒,凡其黨之祭祀、喪禮、昏冠、飲酒,教其禮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師田、行役,則以其法治其致事。歲終,則會其黨政,帥其吏而致事。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以歲時涖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譯】州長各掌管本州有關教育、治理、行政和禁令的法則。周曆正月初一,各聚集本州的民眾而宣讀法令,用以考察州民的德行和道藝則而加以勸勉,用以糾正州民的過錯而加以告誡。如果是在春秋二季祭祀州的社神的時候,就利用此時聚集州民而宣讀法令,也這樣對州民進行勸勉和告誡。春、秋二季依禮會聚州民,而在州序中舉行鄉射禮。凡州中的大祭祀、大喪,都親臨其事。如果國家徵調民眾參加征伐、田獵、巡狩、勞役的事,就率領本州的民眾到小司徒那裡,並掌管對於本州被徵之民的戒令和賞罰。夏曆年終,就總結本州執行政令的情況。夏曆正月,像當初一樣宣讀法令。到三年大校比時,就對州里官吏進行一次總考核,以協助鄉大夫決定對州里官吏的罷免或提升。黨正各自掌管本黨的行政、禁令、教育和治理。每到四季的第一個月的初一,就會聚民眾宣讀國家的法令,用以糾察和告誡民眾。春秋舉行禁祭時,也這樣做。當王國舉行大蜡八之祭、搜求各種鬼神加以祭祀時,就用飲酒禮在黨序中會聚民眾,而按照年齡長幼排列位次。一命的官要與鄉里眾賓按年齡序尊卑,二命的官要與本族眾賓按年齡序尊卑,三命的官就不與眾賓按年齡序尊卑了,而特設其位以示尊寵。凡黨中的祭祀、喪事、婚禮、冠禮、飲酒禮,教民眾行禮的事,並掌管有關的戒令而加以糾禁。凡徵調民眾參加征伐、田獵、巡守、勞役的事,就用有關的法治理有關政事。夏曆年終,就總結本黨的政事,率領本黨屬吏向州長呈報政績。夏曆正月,會聚民眾宣讀法令,並記錄人們的德行和道藝。按照一年的四季親臨監察族師對民眾的校比。到三年進行大校比時,也這樣。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族師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則屬民而讀邦法,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帥四閭之吏,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眾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五人為伍,十人為聯;四閭為族,八閭為聯;使之相保相愛,刑罰慶賞,相及相共,以受邦職,以役國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師田行役,則合其卒伍,簡其兵器,以鼓鐸旗物帥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罰。歲終,則會政致事。閭胥各掌其閭之徵令,以歲時各數其閭之眾寡,辨其施捨。凡春秋之祭祀、役政、喪紀之數,聚眾點。既比,則讀法,書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觵撻罰之事。比長,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親,有辠奇邪,則相及。徙於國中及效,則従而授之。若徙於他,則為之旌節而行之。若無授無節,則唯圓土內之。

【譯】族師各自掌管本族的戒令和政事。每月初一,就會聚民眾而宣讀國家法令,記錄民眾中孝順父母、敬愛兄長、和睦姻戚和學有所成的人。春秋祭酺時,也這樣做。依照王國的校比法,率領所屬四閭的長吏,按時會聚民眾而登記本族人數的多少,辨別其中的貴賤、老幼、殘廢疾病和可勝任役事的人,以及民眾的各種牲畜和車輛數。在家五家為比,十家為聯;在軍五人為伍,十人為聯;在家四閭為族,在軍八閭所出之二卒為聯;使他們相互擔保託付,有刑罰、喜慶、賞賜的事,相互共受共享,這樣來承擔王國的職事,為國事服役,相互幫助喪葬。如果徵調民眾參加征伐、田獵、巡守、勞役的事,就把他們按軍事編制加以組合,檢閱他們的武器和器械,帶著鼓鐸和旗幟率領徒眾而到鄉師那裡,並掌管對徒眾的治理、禁戒和刑罰。 夏曆年終,就總結政事呈報政績。閭胥各自掌管本閭有關征收賦稅、徭役的命令。按一年的四季清點本閭人數的多少,辨別其中可以勝任役事者和應當免除役事者。凡春秋舉行祭祀、田獵、鄉射禮或飲酒禮、喪事等事聚集民眾的時候,及四季校比民眾的時候,就要向民眾宣讀法令,並記錄民眾中具有尊敬長上、及時行仁義、信任朋友和救濟貧困等德行的人。凡有聚眾行禮的事,掌管對眾人的稽查、罰失禮者飲酒或鞭撻失禮者的事。比長各自掌管對本比的治理。五家相互託付、相互和睦親善,有犯罪或造謠惑眾的,就連帶受懲罰。如果比內居民遷徙到都城中或郊裡,比長就要跟從遷徙者而把他交付給當地官吏。如果遷徙到郊以外其他地方,就授給遷徙者符節讓他上路。如果遷徙者沒有比長前往交付或沒有符節,就要被收進圜土。

國學經典之《周禮》第九講:地官司徒·小司徒/鄉師/比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