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譚香華、江峰販賣毒品罪一案一審獲刑

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譚香華、江峰涉嫌販賣毒品罪,祁東縣人民法院2020年3月25日判處被告人譚香華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江峰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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