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26名干部任免职决定

中共弥勒市委关于张荣良等二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企业党委:

经中共弥勒市委常委会议2020年3月27日研究决定:

张荣良 任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中共弥勒市水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董玉梅 任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正科级干部,免去中共弥阳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马金文 任中共弥勒市水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中共五山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彭向前 任中共江边乡委员会委员,免去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共弥勒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 华 任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党组成员、书记;

钟 磊 任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党组成员;

姜金涛 任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党组成员;

朱 超 任中共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巡检司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张继猛 任中共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中共江边乡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永金 任中共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雷云海 任中共弥阳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王旭俊 任中共新哨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焦 琰 任中共竹园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刘 俊 任中共朋普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施红鑫 任中共虹溪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王 涛 任中共巡检司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王爱梅 任中共西一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李健金 任中共西二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朱俊龙 任中共西三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徐海春 任中共东山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陈 恒 任中共五山乡委员会政法委员;

乐毅斌 任中共江边乡委员会政法委员;

杨勤诚 免去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谷 田 免去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汤家柱 免去中共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 磊 免去中共东山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弥勒市委

2020年4月1日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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