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話《明大誥》

要選明代第一人,或許每個人腦海裡都會浮現出一個人選,第一奇人王明陽,第一大臣張居正,甚至是第一“閹人”魏忠賢、第一奇葩朱由校……但要選大明第一狠人,相信大家在腦海中盤點了千萬遍,還是會忍不住的嘆道:“那非明太祖朱元璋莫屬了!”

作為大明帝國的奠基人,太祖有太多狠人狠事了!

大話《明大誥》

明代第一狠人

帝國建立中,對待爭奪天下的敵人自然不能夠心慈手軟,對阻礙自己帝位的昔日老大“韓林兒”毫不留情其實也在情理之中,甚至是“狡兔死走狗烹”這些老生常談的殺害功臣的舉動,都算不上驚世駭俗。

胡惟庸、藍玉兩案,雖然株連四萬餘人,但總算是事出有因,太祖不過藉此事一舉剷除了“宰相”這個掣肘他的眼中釘。

最令人瞠目結舌的,就是太祖完全不把為自己和大明百姓服務的公務員當人看,這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公務員是皇帝統治百姓的工具,也是皇帝思維和意志的延伸,但在太祖眼裡卻彷彿仇。人

史書記載:百官每日早朝,必與家人妻子訣別,朝罷無事歸來,相慶又活一日。

但是百官為何又如此戰戰兢兢呢?

這是因為明太祖親自主持編撰的明代第一奇書,《明大誥》

大話《明大誥》

在許多影視作品中,提到明、清二代的法律,都會說到《大明律例》、《大清律例》。但事實上在有明一代,《明大誥》的普及度是空前的,其影響力也無它書可及。

大誥之名源於《尚書•大誥》,共4編236條,其中“大誥”74條,“大誥續編”87條,“大誥三編”43條,“大誥武臣”32條。明太祖本著“重法治世”的想法將其親自審的理案例加以整理彙編,並加上因案而發的“訓導”。這種類型豐富的刑法著作,在中國的法律史上是空前的。

實際上《明大誥》與英美法系中案例法頗為相似,而且由於案例來自封建社會的最高統治者皇帝、又添加了太祖對每個案子的批註,可謂最高級別的案例,文武百官莫不敢從,其效力等級自然是是最高的。

但若只是如此,《明大誥》還不足以問鼎明代第一奇書的寶座。

大話《明大誥》

眾所周知,自從漢文帝與漢景帝廢除肉刑以來,封建社會的主流刑罰便是“笞、杖、徒、流、死”,肉刑早已經淡出歷史舞臺。但《明大誥》卻令肉刑再度死灰復燃。《明大誥》列舉了大量族誅、凌遲、梟首的案例,並且反覆提及凌遲、梟首、斬、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蓋、斷手、斬趾、刖足、枷令、常號枷令、枷項遊歷、重刑等滅絕人性的酷刑。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些形形色色的條目中有八成以上是屬於治吏的,如何不令文武百官膽戰心驚。

或許是因為骨子裡對“統治階層”(官吏)的裡的仇恨與不信任,在添加了如此多的肉刑後,太祖仍然不滿足。“大誥”設置了許多明律所沒有的罪名比如說:“嚴禁官吏下鄉”、“寰中士夫不為君用”,這更令等官吏噤若寒蟬。

古語有言:“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而到了明太祖這兒則是“一人成皇,百官誠恐。”

然而,縱然明太祖如此的殫精竭慮,官員仍舊如風中枯草結黨成鳳、腐敗仍舊如雨後春筍絡繹不絕。

《明大誥》雖然以別開生面的方式使得許多刑事案件有例可循,但也由此開啟了更加混亂的刑罰制度。於是錦衣衛、東廠、西廠等特權組織越來越多,整個明代的皇權雖然無比的安全,但太監、內閣、文官各種權勢相互交織,導致局勢一度陷入各種混亂中,

《明大誥》更核心的地方在於,透過這本書籍我們可以看到明太祖的內心的不安與惶恐,在他內心深處始終將自己當做一個與官員和統治階級作鬥爭的“匪”,即便他最後成為了統治階級,這種鬥爭意志始終支配著他的人生。

清代的史學家趙翼說得好:“蓋明祖一人,聖賢豪傑,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

大話《明大誥》

關於《明大誥》更不得不提的是,在封建社會這本書真正做到了戶戶有存、家家“熟讀”,甚至在定罪量刑時家中有一本《明大誥》也會獲得減刑。但文武百官與尋常百姓能刻骨熟讀此書卻不能銘心遵守,真是十分的滑稽!

想來太祖在泉下有知,念及自己當初的初衷,只怕是不能含笑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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