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可信賴人工智能具備的七個要素

2019年4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一份人工智能道德準則。這份道德準則是由歐盟人工智能高級專家組起草的。這個專家組在2018年成立,由52位學術界、工業界和民間社會獨立專家構成。他們的工作就是撰寫人工智能道德準則,以及給歐盟提供人工智能領域的政策和投資建議。

思辨|可信賴人工智能具備的七個要素

這份新的人工智能道德準則提出,可信賴的人工智能,需要具備七個要素。分別是:

1. 確保人的能動性和監督性。人工智能系統應該支持人的能動性和基本權利,而不是減少、限制或錯誤地指導人類的自我治理。

2. 穩健性和安全性,人工智能的算法要足夠安全、可靠和穩健。

3. 在隱私和數據管理上,人類應該完全控制自己的數據,跟個人相關的數據,不能被用來傷害或者歧視他們。

4. 要有透明度,人工智能系統應該具備可追溯性。

5. 人工智能系統應該考慮到人類能力和技能要求的範圍,要做到多樣性、非歧視性和公平性。

6. 人工智能系統應該有助於社會的可持續性,並且擔負生態責任。

7. 人工智能系統應該有相應的問責機制,需要對它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歐盟官員的態度是,人工智能倫理,不應該是一個奢侈特徵或者附件功能,因為只有人們對技術信任,社會才能充分受益於技術。接下來,歐盟希望通過三個步驟來促進可信賴人工智能的發展,分別是:制定出關鍵要求;啟動大規模試點;以及就“以人為中心的人工智能”建立國際共識。

美國科技媒體The Verge曾經評論說,歐盟希望成為人工智能道德領域的領導者,某種程度上是因為,歐盟在人工智能的投資和研發上,已經沒有辦法跟美國和中國競爭。因此,他們選擇通過道德來塑造技術的未來。

大數據處理信息服務商金盛網聚WJFabric認為,上述七條可謂給人工智能構建了發展邊界。事實上,對於人工智能研發,應該以共同體的方式進行合作,成果共享,責任共擔,而不應成為國別間新一輪技術競爭的籌碼。道德約束是制約野蠻發展的有效手段,但前提是達成共識。信任成就共識,共識打造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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