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90年国庆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始正式实施。各方媒体都高度评价这部法律,说它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民告官”的先例。然而,现在绝大部分国人却不知道,早在一百多年前,晚清政府就已经在上海租界内与自己治下的子民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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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鸦片战争后,强盗们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封闭已久的国门,《南京条约》让整个中国沿海数个城市成为了通商口岸。上海城内也出现了国中之国的“租界”。租界里的外国人带来了一系列国人从未见过的商品,科技以及新思潮,更是带来了中国从未有过的媒体——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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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一个叫胡璋的人开办了一份名叫《苏报》的报纸。起初并没有什么特别,更因为内容不雅而被法租界处理过。后来几经转手,由陈范接手。改版后的《苏报》更加接近当时的政治生活备受欢迎,迅速成长为当地比较有影响力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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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国内政局,清廷腐朽无能,列强虎视眈眈,强烈的危机感笼罩在每一个国人心头。全国上下变革图新的需求急剧增长。与此同时,清廷也开始对新事物保持鼓励的态度。在学生群体中,思想更加激进,校方越打压闹得越凶。最终演变成了学潮。《苏报》抓住这个机会,开办了《学界风潮》专栏,连载学潮的发展和变化,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连蔡元培,章炳麟也为其撰稿。很快,《苏报》便成长为当时学潮,爱国学社以及教育界的机关报。

起初,清廷对此还比较宽容。但是随着革命思潮在民众当中持续涌动,《苏报》言辞越来越激烈,从最初的排满发展到公开主张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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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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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炳麟

1903年5月,《苏报》介绍了两个人及他们的著作。一是章炳麟及其著作《驳康有为政见书》,另一个就是日本留学归来的革命者邹容及其著作《革命军》。这两本书公开呼吁革命并迅速风靡,终于引起清廷的惶恐。按照清廷律法要被凌迟处死,但是报纸是在英租界地盘上办理,清廷不敢派人去租界地盘抓人。但是放任不管对于朝廷颜面尊严又是极大的损害。

经过几轮协商,列强终于同意清廷抓捕邹容,章炳麟二人。章炳麟抱定“志在流血”的决心,慷慨赴死,而原本已逃走的邹容听闻章炳麟被捕,不愿独自逃走,又依然返回自首。列强们虽然同意抓人,但是案件必须在租界内审理,审判形式采用西方国家法庭形式。

于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幕出现了:堂堂大清王朝,在自己的国土上,和自己治下的子民对簿公堂,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民平等的法庭案件。

最终,章炳麟孵出来三年牢狱之灾,而年仅20岁的年轻革命者邹容则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苏报案曾轰动一时,控辩双方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交证据,而法官根据证据而非个人观点来断案,对于几千年来习惯了官老爷一个人说了算的中国民众来说,无疑带来了进步的空气,打破了皇权神圣的观念。这样一个史无前例的案件审理,让众多革命党人和媒体发现,租界内进行舆论宣传,可以回避清廷制裁,从此,租界成为了反清革命人士的大本营。

也许清廷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民众,朝廷有变法维新的决心,也在进行换政于民立宪的努力。只是可惜这样的努力来得太晚。

《苏报》俺,也成为了清王朝灭亡的最响亮的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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