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为什么不能购买“宅基地”的原因

自从城市的房价缓下来后,突然又有声音指向了农村的宅基地,还过还好这次相关机构似乎早有准备,让这场“价格上涨”的灾难胎死腹中,保证了农民的权利。今天我来告诉大家为什么城市户口不能购买宅基地,万一签了合同会造成什么后果。

宅基地的本质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也就是说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分离的。想要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必须是要通过“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的,所以,城市户口是不能取得宅基地的。

城市户口可以通过购买获得宅基地么?

申请不可以,审批不可以,购买自然也不可以了。相关的法规描述如下:

《土地管理法》的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且,实际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的程度上,宅基地是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

卖给非本村人的也是属于无效的买卖,所以,更不用说城市户口了。

城市户口为什么不能购买“宅基地”的原因

城市户口万一私下成交宅基地合法么?

国家是明令禁止城市户口购买宅基地的,如果由于一些无知或故意原因,与村民发生交易产生合同,那这合同也不是受法律保护的。最终的结果只能是钱财两空,房屋重新被判回给“村”里。

村民也是不能随意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一家之中有儿女结婚了,成为一户新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但这个条件可不太好达成。关心这方面的可以阅读:农村分户的条件及办理方式。

农村村民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否则土地所有权人(指村)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获得经济利益的,如果同意农村村民在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再次申请,等于变相承认通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获利,这与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质是相违背的,也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本质。只有因自然原因丧失宅基地的,才可以重新分给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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