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法院嘗試“無人記錄”庭審,探索全程錄音錄像替代書記員記錄庭審筆錄

今天上午10點,由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普陀法院)副院長姜山獨任審理,使用錄音錄像代替庭審筆錄的方式,開庭審理一起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件。這是上海普陀法院作為上海法院庭審記錄改革首批10家試點法院之一,首次探索以庭審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替代書記員記錄庭審筆錄的傳統庭審模式。

“現在開庭!”隨著一聲法槌敲響,姜山登錄“上海法院智慧庭審系統”正式開庭。

審判區域只有法官一人“坐鎮”。雖然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不在庭審現場,但他們的工作均已前置化。庭審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事先完成了當事人身份核對、案件相關詞彙導入等庭前準備工作。

庭審現場,案件審理規範有序。通過錄音錄像方式開庭,相關錄音錄像及文本音頻數據採用疊加同步錄製時間、區塊鏈存儲技術等方式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並自動轉換生成文字記錄材料。

庭審錄音錄像成為記錄法庭審理活動的有效載體,不再需要書記員現場製作法庭審理筆錄。

庭審中,法官可以更關注當事人的陳述意見,著重審理案件的爭議焦點問題,不再需要分心考慮書記員的記錄速度和準確性,從而使得庭審進程更加流暢,庭審效率明顯提高。

在庭審最後陳述階段,法官提示當事人是否需要糾正或補充已經錄音錄像的事實陳述和法律意見。

閉庭後,系統自動檢測庭審錄音錄像的完整性,雙方當事人於自動生成的《庭審錄音錄像文件元數據記錄》上簽名確認。

在此次院長示範庭審的同時,上海普陀法院同步組織約30名審判人員觀摩學習庭審。

作為全市首批10家試點法院之一,上海普陀法院做好前期充分籌備,正研究制定《普陀區法院關於開展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文件,將進一步細化明確試點範圍、試點時間、具體操作指引和文書樣式模板。

今後,上海普陀法院將循序漸進,在方法步驟上由易到難,從簡易案件逐步擴大試用範圍。同時,將健全配套機制,並保持與上級法院的雙向互動,共享改革經驗,共促改革落地,努力推進全市法院庭審記錄改革取得實效,為實現上海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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