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樑世平、樑世豪提起公訴

案訊 | 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梁世平、梁世豪提起公訴

案訊 | 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梁世平、梁世豪提起公訴

日前,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被告人梁世平、梁世豪提起公訴。經審查,梁世平夥同他人開設賭場,組織賭客賭博,從中漁利;梁世豪明知梁世平等人有開設賭場的行為,仍受僱在賭場內充當“合利”人(找補賭資、抽水等),為賭場運行提供直接幫助。二被告人開設賭場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在本地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此前,該案其他14名同案人均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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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

是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讯 |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世平、梁世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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