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駱賓王生卒年是個迷案,看濱州學者怎麼考證

“老鄉”駱賓王生卒年是個迷案,看濱州學者怎麼考證

關於駱賓王的生卒年,史無明載。長期以來文學史家和唐代文學研究工作者作了不少考證工作,旁徵博引,探蹤尋跡,提出了多種不同的說法。今僅根據手頭書籍及相關資料,稍作梳理,簡述如下,以求教諸方家賜正。

駱賓王詩文中沒有明確生年記載。北宋王讜撰的《唐語林》卷二,有這樣一句話:“駱賓王年方弱冠,時徐敬業據揚州而反,賓王陷於賊庭,其時書檄,皆賓王之詞也。”徐敬業據揚州起兵,是在684年的九月,如果當時駱賓王“年方弱冠”,那麼他的生年應在664年前後,因古人稱男子二十歲左右為“弱冠”。自此直至民國前,後人也沒有翔實考證的文獻存世。

“老乡”骆宾王生卒年是个迷案,看滨州学者怎么考证

民國時期,光明書局1934年出版譚正璧編《中國文學家大辭典》,第342頁的駱賓王條目為:“駱賓王(約公元六八〇年前後在世),駱賓王字不詳,婺州義烏人。生卒年均不詳,約唐高宗永隆元年前後在世。”唐高宗永隆元年,即公元680年,僅提到駱賓王在其前後在世,沒有推出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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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一多先生最早推斷出駱賓王生年。上海開明書店1948年出版聞一多著、朱自清等編輯《聞一多全集》的《唐詩大系》一文中,聞一多推斷駱賓王當生於640年,是關於駱賓王生年最流行的說法。其後,眾多版本的文學史、唐詩選本、文學家辭書等,大都採取此說。只是有的在前面加個“約”,或後面打個問號。其實,聞一多先生對駱賓王生年的推斷,僅僅是估計而已,並無充分的資料作為依據。所以,現在有不少人提出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文學研究百花齊放,駱賓王生卒年考證亦是各說皆存。其中,以人民文學出版社自1963年出版的遊國恩等主編的《中國文學史》(四卷本)“第四編 隋唐五代文學第一章 隋及初唐詩歌第三節 王績和四傑”中,駱賓王生卒年“(640?~684)”影響深遠。因該書列入“高等學校文科教材”,筆者當年上課用的是1983年第12次印刷本,印數已達7782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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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揚先生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出版其所著《唐詩論文集》收錄的《論初唐四傑及其詩》一文中,斷定駱賓王生年當在638年左右。以上兩書與聞一多先生的推斷差不多。

傅璇琮先生在中華書局1980年出版其所著《唐代詩人叢考》一書中,根據駱賓王自敘其年歲的三處詩文,指出聞一多640年之說為誣,把駱賓王的生年提前到630年或稍前。

楊恩成先生則根據同樣的三處詩文,即《上司列太常伯啟》《上吏部侍郎啟》《詠懷古意上裴侍郎》,反覆論證,在刊登於1981年第2期《人文雜誌》的《駱賓王生卒年考辨》一文說:“於是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咸亨元年,駱賓王四十九歲,由此上溯四十九年是高祖武德五年,即公元六二三年。駱賓王生於這一年。”

楊恩成先生把駱賓王的生年較聞一多說提前了十七年,比傅璇琮的說法也要提前多年。郭沫若先生1961年編撰的歷史劇《武則天》,載於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郭沫若全集·文學編第八卷》。他在歷史劇《武則天》中,把駱賓王參與揚州起事時年齡定為“七十歲前後”(見劇本前面的人物介紹表)。揚州起事時間在684年,如果此時駱賓王已經“七十歲前後”,則其生年當在614年左右,即隋大業十年前後。郭沫若並在劇本附錄二《重要資料十四則》中的《駱賓王二則》強調說:“駱賓王的年紀是相當老,他曾說‘老不曉事’(《上吏部侍郎啟》),其《與親情書》雲:‘某初至鄉閭,言尋舊友,耆年者化為異物,少壯者鹹為老翁’可證。”

自以上駱賓王生年的考證中,可以看出,關於駱賓王的生年,意見分歧是很大的。從《唐語林》的664年左右,到郭沫若的614年前後,相差50年。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史料不足。史傳既無明確記載,駱賓王自己的詩文中也沒有明確提出,勢必研究困難,造成說法各異。

辭書中駱賓王生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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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將考證研究成果集結為辭書的相關文史類辭典等書,也是眾說紛紜,令人無所適從。從下列“辭書中駱賓王生卒年”表中,可知其大概:生年有619、626、627、638、640等說,卒年有?、684、684後、687、687?等說。

20世紀80年代,駱賓王家鄉的浙江義烏人楊柳、駱祥發先生,經過多年廣泛搜討,結合地方文獻,細心鉤稽,所著《駱賓王評傳》於1987年由北京出版社出版。書中有附錄《駱賓王簡譜》一文,考證出駱賓王生於唐武德二年(619),在反武則天兵敗後,於南通一帶隱名埋姓,遁匿幾年之後,帶著滿腔壯志未酬的遺恨離開了人世。時間大約是垂拱二年(687)。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中國文學大辭典》8卷本,暫取此說,在駱賓王條目中為:駱賓王(61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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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所列“辭書中駱賓王生卒年”表中,很可以看出自1987年出版的《駱賓王評傳》中考證出的駱賓王生卒年,並沒有被大多數學者編著的辭書所注意和接受!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卷》第一版,2009年出版的第二版,駱賓王條目中都沒有標明生卒年。第二版只是更簡明(第一版1534字,第二版628字),並修正了第一版的錯誤,如第一版:“駱賓王,唐代詩人。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駱賓王和王勃、楊炯、盧照鄰齊名,號稱“初唐四傑”;又與富嘉謨並稱“富駱”。其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他7歲能詩,有“神童”之稱。父死後,他流寓博山(應為博昌),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高宗永徽(650~655)年間,為道王李元慶府屬……”“事蹟見新、舊《唐書》本傳。”第二版改為:“駱賓王,中國唐代詩人。字觀光。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7歲能詩,有神童之譽。約在唐高宗顯慶年間(656~661)為道王李元慶府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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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賓王卒年,第一版雲“徐敬業兵敗,駱賓王下落不明。《資治通鑑》說他與李同時被殺,《朝野僉載》說是投江而死,《新唐書》本傳說‘亡命不知所之’,而孟棨《本事詩》則說:‘當敬業之敗,與賓王俱逃,捕之不獲。將帥慮失大魁,得不測罪。時死者數萬人,因求戮類二人者,函首以獻。後雖知不死,不敢捕送。故敬業得為衡山僧,年九十餘乃卒。賓王亦落髮,遍遊名山。至靈隱,以週歲卒。’”第二版加上駱賓王“字觀光”,改“高宗永徽(650~655)年間,為道王李元慶府屬”,為“唐高宗顯慶年間(656~661)為道王李元慶府屬”;對生卒年則隻字未提!辭書類權威性莫如《中國大百科全書》,其對駱賓王生卒年下筆謹慎若此,令人感嘆。

自1975年起,白壽彝約請全國數百位史學界、考古界、科技界的專家和學者,歷時23個春秋,於1998年底全部完成《中國通史》的編撰工作,由他總主編的《中國通史》12卷22冊由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全部出版。《中國通史》第六卷隋唐時期下冊丁編傳記第十八章“第四節駱賓王”中記載:“駱賓王,字觀光,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生於貞觀十一年(637)前後。”“父親駱履元,曾為青州博昌(今山東博興南)令。”“駱賓王從小隨父到博昌。後父親病故在任上,他隨母親遷居兗州瑕丘(今山東兗州),過著‘糟糠不贍’、‘簞食無資’的艱苦生活。”

關於駱賓王在兵敗後的下落,各書記載說法不一。《舊唐書》《資治通鑑》等說駱賓王‘伏誅’;而《新唐書》說:‘敬業敗,賓王亡,不知所之。’也有書說他‘投江而死’。據孟棨的《本事詩·徵異》載:‘當敬業之敗,與賓王俱逃,捕之不獲,將帥慮失大魁,得不測罪,時死者數萬人,因求戮類二人者,函首以獻。後雖知不死,不敢捕送。敬業得為衡山僧,年九十餘乃卒。賓王亦落髮,遍遊名山,至靈隱,以週歲卒。’”其書中關於駱賓王卒年的引文,與1986年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卷》“駱賓王”條目的引文略同。駱賓王兵敗後的下落,還有另一說,據明朱國楨《湧幢小品》卷六《駱賓王冢記》載,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於南通發現賓王墓,則可能客死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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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學術性的《中國地域文化通覽》34卷是國家重點文化工程。中華書局2014年出版的《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浙江卷》中,駱賓王生卒年為“約626~684”。其他關於唐詩的書,如:青島海洋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夏松涼、夏逸陶編著《唐詩三百首譯評》中,駱賓王生卒年取“627?~684?”說;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出版趙昌平解《唐詩三百首全解》,取“640~?”說。

綜合以上粗列有關駱賓王生卒年考證及諸書引用,很可以看出主要是由於文獻資料的缺憾,駱賓王生卒年考證難以得出服眾的確論,因而各說並存。

筆者由於在駱賓王的第二故鄉——博昌(今山東博興)工作,於1991年在《惠民大眾》(今《濱州日報》)發表《駱賓王與博興》小文以來,即一直關注有關駱賓王的考證和研究;所撰《駱賓王與博興》八千字長文,為黃河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濱州歷史與民俗文化研究》一書收入。愚以為在新的文獻沒有發現之前,《駱賓王評傳》中相關生卒年的考證,足以徵引,這主要是《駱賓王評傳》除以上文獻的徵引外,著重注意了學者的考證,還充分注重利用地方文獻,如《義烏縣誌》《駱氏宗譜》等,補正了正史及其他文獻之不足。

駱賓王相關資料的蒐集、考索,是考證確否的關鍵。如《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卷》第一版文末為“事蹟見新、舊《唐書》本傳”,第二版則為“事蹟見《新唐書》《舊唐書》本傳和郗雲卿《駱賓王文集序》”,參考文獻多出了“郗雲卿《駱賓王文集序》”。第一版為“駱賓王,唐代詩人。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第二版則改為:“駱賓王,中國唐代詩人。字觀光。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駱賓王的字、號,新、舊《唐書》及稗史筆記均無明載,其“字觀光”,即是取自《義烏縣誌》《駱氏宗譜》。

《駱賓王評傳》的考證,對博興文獻的訂正有所啟迪。

一是有關駱賓王之父名。自清康熙以降,博興四部舊縣誌的職官志中皆有姓無名,康熙十二年《博興縣誌》“唐令:駱。小字注:賓王之父”;民國二十五年《博興縣誌》“唐博昌縣令駱××。小字注:失名,見其子賓王《與博昌父老書》”。

《駱賓王評傳》徵引《駱氏宗譜》所載《唐博昌縣令申一府君梅所先生傳》,敘述了駱賓王父親的生平事蹟,與博興相關者:“義烏駱氏諱履元,字申佑,號梅所,行申一,隋右軍長史雪莊翁之長子……武德間,仕為青州博昌縣令,公恕廉明,士民愛戴”;

《義烏縣誌》卷十二“士林”條下有“駱履元,賓王父,任博昌縣令”,卷十四“志節”條下有“駱賓王,父履元,官博昌縣令”。由此,知其父名履元。

二是其父何時任博昌縣令。乃為“武德(618~626)間,仕為青州博昌縣令”!後駱賓王父親在博昌去世,厝棺博昌,未再遷棺義烏等,已見《與博昌父老書》等詩文,此處不綴。

駱賓王何時隨父到第二故鄉——博昌?則很值得加以探究。《駱賓王評傳》中的《駱賓王簡譜》記載:“太宗貞觀二年戊子(628),駱賓王十歲。本年前後,駱賓王離開義烏,隨父母寓居博昌任所,奉訓趨庭,負笈從師,接受齊魯學風的薰陶。”其駱賓王十歲前後到博昌說,值得商榷。

駱履元於武德(618~626)間任博昌縣令,駱賓王亦應是此時隨父母到博昌!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國政治制度通史》(1—10卷),據俞鹿年著《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第五卷隋唐五代》中“第十章隋唐五代的人事管理制度第二節官員任用”載,官員任期:隋初“定刺史、縣令三年一遷”;“唐制,據《通典》卷十九《職官一》所載,‘開元二十五年(737)刊定職次,著為格令,自六品以下,率為曹選,居官者以五歲為限,……亦一代之制焉。’原注‘一歲為一考,四考有替,則為滿,若無替,則五考而罷。’”後多以任職時間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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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駱賓王武德二年(619)生,隨父母於武德(618~626)間到博昌,應不是十歲左右,絕不會超過七歲!考慮到《駱氏宗譜》載駱賓王還有兩個弟弟,大有可能是駱賓王自己一人隨父母到博昌,因為千里迢迢,夫妻攜帶一個小孩子已屬路途維艱!因而其父任職四五年間,兩個弟弟在博昌出生,那麼駱賓王到博昌時則只有三四歲!

另據《新唐書》卷二《太宗紀》記載: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十一月己未,許子弟年十九以下隨父兄至官所”,也就是說,此前即有官員攜子弟到任所,自此,蒙皇帝開恩,官員可以名正言順地帶孩子或者弟弟到任所居住。

《駱賓王簡譜》中:“太宗貞觀九年乙未(635),駱賓王十七歲。本年前後,駱賓王父死任上,厝葬博昌。《上吏部裴侍郎書》雲:‘徒以夙遭不造,幼丁閔凶……’說明成年之前即遭父喪。”

筆者原不以“駱賓王十七歲左右喪父”為非,今經考證,實為不確!因為按官員任期制度,其父不會任職十幾年!另外,駱賓王自述“幼丁閔凶”,即“幼丁”之年喪父,這裡的關鍵詞是何謂“幼丁”?

《漢語大詞典》第四卷429頁釋“幼”:《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

《漢語大詞典》第一卷141頁釋“丁”:舊時指到了服勞役年齡的人。《隋書•食貨志》:“男女三歲已下為黃,十歲已下為小,十七已下為中,十八已上為丁。”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第1273頁釋“幼丁”:記錄:即幼丁記錄。明軍士死亡或年老多病,其子弟年齡幼小,在十歲以下,先在衛所登記,待滿十歲成丁後再入衛所。

綜上可知,“幼丁”為“十歲以下”。也就是說唐武德(618~626)間,即駱賓王三四歲隨父母到博昌,其父任職時間最多四五年,十歲以前其父死於任上,厝骨博昌,一直未能遷回故里。其父死後,他與母親及兩個在博昌出生的弟弟,失去生活來源,孤苦無依。正如駱賓王《與博昌父老書》所言“清芬雖遠,遺愛猶存”,在博昌父老的關注與扶持下,得以求學成才,駱賓王二十二歲離開博昌,移家兗州瑕丘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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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賓王三四歲隨父母到博昌,七歲能詩,有“神童”之譽,其“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嘉詩,稚童皆能吟頌如流。他離開博昌後,閒居齊魯十幾年,常回博昌掃墓,看望朋友。高宗開耀元年(681)春初,他重遊博昌,所寫《與博昌父老書》,載之於四部舊《博興縣誌·藝文志》。嗣聖元年(684),所作《討武氏檄文》(《代李敬業傳檄天下文》)更為天下知,“試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成為千古名句。正如詩聖杜甫所稱頌,“舉天悲富駱,近代惜盧王”,“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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