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陽市水利局關於的批覆》相關規定,現就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採砂許可點。
1
固始縣潘莊-蚌山可採區(SGH1)東南角採點;
2
固始縣童廟-倒廟可採區(SGH4)上游段採點;
3
固始縣何圩-範營可採區(SGH5)河道左岸灘地上採點;
4
固始縣陳營可採區(SH3)陳營段採點;
5
固始縣陳營可採區(SH3)餘慶-棗廟段右側採點;
6
固始縣陳營可採區(SH3)餘慶-棗廟段左側採點;
7
固始縣龍潭可採區(SH4)下游段右側採點。
二、批准開採期限。開採期限均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汛期、河道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時為禁採期。
三、批准開採方量。
1
史灌河固始縣豐港鄉潘莊-蚌山採區東南角(編號SGH1)有效期內開採量60萬m3
2020年第一批開採總量為
274.3萬m³
2
史灌河蔣集鎮童廟-倒廟採區(編號SGH4)有效期內開採量37萬m3
3
史灌河洪埠鄉何圩-範營採區(編號SGH5)有效期內開採量36萬m3
4
史河固始縣南大橋鄉陳營採區陳營段(編號SH3)有效期內開採量52萬m3
5
史河固始縣石佛店鎮陳營採區餘慶-棗廟段右側(編號SH3)有效期內開採量34.3萬m3
6
史河固始縣張老埠鄉陳營採區餘慶-棗廟段左側(編號SH3)有效期內開採量30萬m3
7
史河固始縣石佛店鎮龍潭採區下游右岸側(編號SH4)有效期內開採量25萬m3。
四、批准開採深度(控制開採高程)。
1
編號SGH1-潘莊-蚌山採區(東南角)控制開採高程19.0m;
2
編號SGH4-童廟-倒廟採區控制開採高程23.0m;
3
編號SGH5-何圩-範營採區控制開採高程24.0m;
4
編號SH3-陳營採區陳營段採點控制開採高程32.6m;
5
編號SH3-陳營採區餘慶-棗廟段右側採點控制開採高程34.5m;
6
編號SH3-陳營採區餘慶-棗廟段左側採點控制開採高程34.5m;
7
編號SH4-龍潭採區下游右岸側採點控制開採高程37.2m(上游段38.0米,下游端36.2米)
五、批准作業方式、機械及數量。河道採砂均採用旱採與水採結合(混合採)的方式。採用採砂船採砂時建議使用WH42-46鏈鬥式挖砂船配用動力(柴油機),或HCCSD-450絞吸式挖砂船,配用動力(柴油機),配用動力不應大於380馬力。使用旱採方式開採時,應使用反剷式單鬥液壓挖掘機(履帶式),總臂長不超過6m。按照採砂總量及開採區的面積確定各採區機械數量,每平方公里可採區採砂船隻控制在4艘、挖掘機控制在2輛、剷車(裝載機)控制在3輛,部分需要採用水運的運輸船根據開採強度、水運條件和運輸距離確定數量,單位為T(噸位)×N(數量)。
六、儲砂點設置。設置7個儲砂點,分別為:
1
潘小營儲砂點
2
童廟儲砂點
3
範營儲砂點
4
陳營儲砂點
5
餘慶儲砂點
6
人主儲砂點
7
龍潭儲砂點
七、現場監管方案。強化儲砂點管理,嚴格按照《河南省河道採砂現場管理暫行規定》(豫水管[2018]111號)要求,達到“六有”標準,即:有電子圍欄、卡口、衝淋、地磅、自動計費和電子監控系統;做好運砂車輛管理,做到“四統一”(統一監管、統一密閉改造標準、統一標識、統一安裝定位系統),採取車廂密封措施,實行全覆蓋上路,車輛出廠清洗,不得裝載滴水溼砂,嚴禁運砂車輛超載,嚴格落實環境汙染治理等環保規定,作業期間應進行水環境、空氣質量、噪聲監測,符合相關規定,實行“6個百分之百”管理。不得將河道河堤作為主要運輸路線,實行“專車專運、專路線、在堆砂場定點堆放”,開採河砂不得在河道內銷售,儲砂點、道路等要符合《暫行規定》要求。
固始縣水利局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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