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臺重磅文件!土地要素市場化有望“破冰”

導讀:4月9日晚間,中央、國務院放大招了!出了一份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其中涉及到股市、債市、存貸款基準利率、人民幣匯率、還有放開放寬城市落戶的相關政策,信息量超級大。


中央出臺重磅文件!土地要素市場化有望“破冰”

中央出臺重磅文件!土地要素市場化有望“破冰”


4月9日晚間,《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正式公佈。


這是中央第一份關於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文件。


《意見》的出臺有何深意,未來在哪些領域有重大突破?如何解讀?


要點速遞


1、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


2、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

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3、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4、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


5、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

進一步暢通企業、社會組織人員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渠道。優化國有企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選人用人機制,深入推行國有企業分級分類公開招聘。


6、加大人才引進力度。

暢通海外科學家來華工作通道。在職業資格認定認可、子女教育、商業醫療保險以及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等方面,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便利。


7、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

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貫徹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術、管理人才,充分體現技術、知識、管理、數據等要素的價值。


8、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

制定出臺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的意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場發行、交易、退市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推動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完善主板、科創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市場建設。


9、加快發展債券市場。

穩步擴大債券市場規模,豐富債券市場品種,推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探索對公司信用類債券實行發行註冊管理制。加強債券市場評級機構統一準入管理,規範信用評級行業發展。


10、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

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逐步推進證券、基金行業對內對外雙向開放,有序推進期貨市場對外開放。逐步放寬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條件,推進境內金融機構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


11、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

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支持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等領域的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


12、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

積極探索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知識產權證券化、科技保險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資本化。鼓勵商業銀行採用知識產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融資方式,為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提供更多金融產品服務。


13、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

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支持構建農業、工業、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人工智能、可穿戴設備、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數據採集標準化。


14、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要素價格機制。

完善城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發佈制度,逐步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鉤動態調整機制。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資集體協商和企業薪酬調查制度。


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落實並完善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5、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

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提高債券市場定價效率,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定價基準作用。


16、人民幣匯率。

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17、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

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推進實物資產證券化。鼓勵要素交易平臺與各類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合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


18、提升要素交易監管水平。

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規範交易行為,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防止發生損害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行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等機制。健全交易風險防範處置機制。


19、營造良好改革環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進一步減少政府對要素的直接配置。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確保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獲取要素。


20、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

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數據管理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和規範性,豐富數據產品。研究根據數據性質完善產權性質。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於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對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數據的保護。


21、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

優化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加快推動各地區各部門間數據共享交換,制定出臺新一批數據共享責任清單。研究建立促進企業登記、交通運輸、氣象等公共數據開放和數據資源有效流動的制度規範。


解讀:土地要素市場化有望“破冰”

會緩解房價上漲壓力嗎?


《意見》強調,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徵地的相關制度規定。


《意見》指出,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


《意見》還表示,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推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近年來,要素市場化改革的呼聲不斷高漲。在商品市場已經基本實現市場化的背景下,勞動力、土地、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的市場化改革也迫在眉睫。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要素市場化和完善產權制度一起被確定為經濟體制改革的兩大重點內容,也被視為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的應有之義。


在各類生產要素中,土地作為一種重要的基礎性資源,在中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與政府財政、房價波動、農村發展、社會治理緊密關聯。然而土地問題的複雜性也使得其市場化進程面臨多重掣肘,發展相對滯後。


重點解讀


1、推動城鄉土地要素自由流動,打破二元割裂。


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制約了我國城鄉住房建設的平衡,一方面,城市缺乏建設用地,土地供應彈性低,低價上漲;另一方面農村土地無法順利入市,需要通過國有土地收儲的方式,農民得不到合理補償。結果是,進城的新市民無法承擔城市高昂的居住成本,極大阻礙了新型城鎮化進程。


此次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就是要讓農民從城鎮化中得到合理補償,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改變過去“有財產無收入”的窘境,也讓城市土地不足的問題得以緩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住房供需矛盾。這一舉措的意義無疑能夠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有利於城鄉邊緣區域開發。大城市圈周邊區域將駛入發展快車道。


2、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能夠真正形成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體系。


由於產業結構的變遷,原來的工業用地效率低下,城市國有企業存在一些閒置土地。但由於土地性質和使用用途的管制,這些土地無法盤活利用。而另一方面,城市租賃和保障性住房缺乏土地,很難通過土地招拍掛的方式提供。


因此,“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能夠讓城市中閒置的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有利於閒置低效廠房倉庫改造為租賃住房,為新市民提供安全可支付的居住空間,真正實現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和租購併舉。


3、土地供應更加富有彈性,更加符合需求規律。


過去我國的土地出讓與人口流動趨勢存在一定的失衡,三四線城市土地供應量大,而人口聚集的核心城市土地供應縮減,導致地價、房價上漲。此次意見提出,“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就是要推動土地供應根據需求而定,建立“人-房-地”聯動的土地供應機制,一線城市土地供應有望增加,緩解房價上漲的壓力。三四線城市土地相應減少,避免土地資源浪費,避免空城“鬼城”。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新華社、經濟日報、中國基金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