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零碎地

我的老家,在内蒙古河套地区。

四五十年前,正是我从儿童步入少年的时代。

那时候,我们国家的社会体制,与现在也不一样,叫人民公社时代,或者也叫大集体时代。

这个时代农村的构成方式,就是土地都归集体统一管理,农民都称为社员。按照出勤率,还有男劳力,女劳力,未成年劳力的标准,挣取特定的工分。年底按照挣取工分的多少,再按照整个集体的年总收入,核算每个工分所平均的人民币数额。然后核算一个人的人民币年总收入。基本形式就和现在打工按照日工的形式挣取工资差不多。

但一个人一年到底能够收入多少,不属于今天话题的主议题,暂不做详细介绍。

那时候,除了绝大部分土地都归集体统一管理之外,还有极少一部分土地,是按照人头分配给每户农民自己随意种植的。这种土地有个名词,叫自留地。

那个时代,根据地域或者其它因素的不同,每个人所能分配到的自留地,也是不相同的。其它地方不知道,我们那里的标准,是每人三分地。

我们家那时候有七口人,总的自留地,就是两亩多一点。

那时候,集体每年所分配的粮食,并不够一家人一年的食用。因此,每家的自留地,也都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做为粮食缺口的主要补充来源。

那时候,城里什么样子,咱没去过,也不了解。但是,卖菜这个职业,在农村咱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当然,就是有卖的,你也没钱买。就是集体里,一般也不统一种植蔬菜。所以,每家的蔬菜来源,主要还是着落在自己家的自留地。

其实,蔬菜的产量,还是很高的。我们家七口人,每年留置种植蔬菜的土地,也就在二分地左右。

那时候,男性农民的工作,主要是以在集体里劳动,挣取工分为主。集体对于中年以上女性农民在集体劳动的要求,并不是十分的严格。因此,自留地的经营,主要还是以家庭女主人为主。

粮食类农作物的经营,并不是很频繁,时效性很强。而且品种比较单一,只要在特定的时候,做必要的管理 就可以了。

但蔬菜的经营,就比较繁琐一些。

或许是蔬菜的种类较多的缘故吧,我们那个地方,把各类蔬菜统一的称呼,称之为零碎(用字不知道对不对,反正发音是这样的)。种植蔬菜的土地,也叫做零碎地。

我们家的零碎地,种植蔬菜的种类,还是较多的。

茄子、豆角、辣椒、黄瓜、芹菜、韭菜等等, 应有尽有。甚至还会种几秧西瓜、西红柿、蜜瓜等等。

因为蔬菜的种类繁多,成长的周期,也不尽相同。所以,零碎地的管理,别看面积小,却是每天都有活干。

二分地的蔬菜,虽然不多,却是整个家庭七口人夏秋两季的全部的蔬菜来源。因此,妈妈对这二分零碎地,也是特别的上心。每天只要有半点空闲,她的身影,就肯定会出现在零碎地里面。

我那时候还小,集体的劳动,和我没什么关系。粮食作物的管理,也插不上手。因此,每天跟在妈妈屁股后面,到零碎地里,就是我能够承受的主要劳动。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爱劳动。而是这片零碎地,几乎承载了我每年从希望的开始,到希望的实现的全部过程。

从把种子埋在土里,到发芽出土。再开花结果。如果你每一天都参与到蔬菜的成长过程中,你就能体会到,蔬菜每天的微小变化,都会每天给与你一种不可言喻的喜悦。

尤其是到了葫芦的授粉季节,给葫芦授粉,更是让年幼的我,感到神奇并产生极大乐趣的一项工作。

现在的年轻人,对于葫芦授粉,估计百分之九十五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可那时候只有六七岁的我,已经会做了。

当然,都是妈妈教我的。

葫芦授粉,就是首先辨识葫芦花的公母。然后把公葫芦花的花瓣撕掉,只剩下葫芦花底部和花蕊,把它插到母葫芦花的花蕊上面。否则的话,母葫芦花就会很快枯死,不能够长出葫芦来。

想象着做这样一项工作,西葫芦就会长的又粗又长,面葫芦就会长的又圆又大,在我幼小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神奇与成就的满足感。于是,这项工作,便也成为了我当初最喜欢做的一项工作。

葫芦授粉,一般都必须在清晨去做。错过这个时机,葫芦花便会萎缩,错过授粉的机会。

于是,本来极其喜欢睡懒觉的我,便会变得极其勤快起来。

由于对这项工作的惦记,每天太阳还没上来,我就早早的醒了,独自起床又独自跑到零碎地里,为葫芦授粉。

当然,零碎地给我最大的希望和快乐,其实主要还是在那些瓜果类蔬菜上面。

黄瓜,西红柿,西瓜。我每天几乎都是盯着它们的生长。

而且,这些瓜果第一次开始成熟的时候,最先品尝的,也必然是我。

但种植蔬菜的零碎地毕竟是少了些,每天可食用的蔬菜,也只能维持一家人下饭的最基本需求。满足一个六七岁孩子的口腹之欲,也基本是一种奢求。

于是,偷偷的摘一根黄瓜,偷偷的摘一颗西红柿,算是我年幼时最大的劣迹。

可种植的毕竟太少,每一株秧子上面结几根黄瓜,结几颗柿子,妈妈心里基本还是有数的,经常偷是不现实的,数日时间操作一次,已经很危险了。

当然,妈妈几乎每天也会少量的给一根黄瓜或者西红柿让我解馋。于是,一根黄瓜,拿在手里,几乎可以吃半天 。每次都小小的咬上一小口,慢慢的品尝。那份甜蜜,那份满足,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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