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咸豐皇帝飭查京城水關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上諭檔》有一件咸豐

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公元1858年11月4日)的檔案,記述了關於咸豐皇帝飭查京城水關鐵柵損壞的故事。

清朝皇帝-咸豐皇帝飭查京城水關

這件上諭的原文是:“內閣奉上諭:御史富稼奏請飭查水關鐵柵一折,據稱正陽門東城水關鐵柵損壞,水關洞開,殊不足以昭慎密,著步軍統領衙門查明,將擅行開毀鐵柵人犯嚴拏訊辦,並將各城水關鐵柵有無損壞情事,一併查明迅速具奏。欽此。”

水關又稱水門,是在水路流經城牆的位置,建造孔券式涵洞或過樑式涵洞,讓水道穿城牆而過。在水門涵洞內外,要設置二至三道鐵柵欄加以防範,並派專職守軍巡視、看護。水門本是疏導或節制水流穿越城牆的設施,明朝京師各水門“設立通水器具,於該衙門撥軍二名看守,遇雨過,即令打撈疏通。”(《明會典》卷二百)。

清朝咸豐時期,朝廷對京師水門管理和防範的側重點,與明朝略有不同,更傾向於是專為防範“刻下賊匪而設”。清朝咸豐時期,正陽門東城水關被損壞後,先是由位居五品的監察御史富稼直接上書咸豐皇帝,頒佈上諭後,步軍統領御門立即用兩天時間對全城的水關有無損壞情況進行調查。明清時期北京內城共有七座水門:東直門西頭道敵臺水門、朝陽門南頭道敵臺水門、崇文門西第七道敵臺水門、正陽門東第十一道敵臺水門、正陽門西化石橋水門、宣武門西水門、德勝門西龍王塘水門。外城七門中,除廣安門至西便門之間“並無閘座水門”,其餘各城門之間均有水門。這次調查中發現,不光正陽門東城水關,其他城垣也有部分水關鐵柵欄損壞。咸豐帝所指“擅行開毀鐵柵人犯”,雖然未曾被抓獲,但是,從此便定下了一個定期巡查京城水關的規矩。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步軍統領衙門》案卷中,有幾件檔案都涉及到對水關的巡查,其中有一件是對內外各城閘座水門等進行查驗的稟呈,步軍統領衙門副參領達哈蘇、三等侍衛綿性、候補總兵黃慶春等組織了這次查驗。

咸豐皇帝選在陰曆九月二十九日(1858年11月4日),頒佈諭旨徹查水關鐵柵欄,除了“以昭慎密”,還有一個實際用途,就是要趕在河水上凍之前,修復各城垣水關的鐵柵欄,防範“賊匪”借冰道從水關進入內城。朝廷要“捍衛”的“百姓”,是居住在內城中的達官貴人;而被朝廷視為“賊匪”的,顯然是指城外的貧苦民眾。城垣和水關的防範“賊匪”功能,在咸豐時期得到強化。一道城牆,把處於尖銳對立狀況下的“城裡人”與“城外人”分開了。這就是“咸豐皇帝飭查京城水關”告訴我們的一個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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