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九次減刑,合法嗎?

據媒體報道稱,2020年3月14日下午3時許,在北京東城區的一家超市內,因郭某某未佩戴口罩,72歲的段老先生進行勸說,,郭某某不滿,並對老先生大打出手,結果造成老先生顱腦損傷,經醫治無效,於2020年3月20日不幸去世。如果不是因為老人去世,可能大家都不會知道郭某某是個什麼樣的人物。

郭某某九次減刑,合法嗎?

網絡圖片


原來老人並不是唯一一個在郭某某手下失去生命的人。據報道郭某某,2004年曾因犯故意殺人罪(殺害其女友),當時因與受害人家屬達成諒解協議(賠償了家屬40萬元),2005年2月24日被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入獄。而郭某某毆打老人時,出獄才7個多月。並且是經過九次減刑後,提前出獄的。


然而,一個被判了故意殺人罪且判處無期徒刑的情況下,因為多次減刑,而提前出獄,不得不讓人們對郭某某的減刑是否合法產生疑問。作者作為一名律師,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郭某某九次減刑,合法嗎?

郭某某減刑時間


郭某某九次減刑是否合法?

首先我們看法律規定,適用減刑,主要是依據《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這個規定,分別在1997年11月8日、2012年7月1日、2017年1月1日進行了修訂。也就是說郭某某每次減刑適用的法律並不是一層不變的。郭某某前面五次減刑,適用1997年11月8日生效的法律,第6、7、8次適用2012年7月1日生效的法律,最後一次適用2017年1月1日生效的法律。

第1-5次減刑是否合法呢?


郭某某九次減刑,合法嗎?

第一次減刑適用法律


第一次,郭某某2005年2月24日被判刑,2007年6月25日從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此時,已經服刑2年,且減刑為有期徒刑19年也符合規定。


郭某某九次減刑,合法嗎?

第二次至第五次法律規定


第二次至第五次,每次減刑均間隔1年2個月,每次減刑均在一年以內。因此也是符合法律規定。

第六次至第八次,因為2012年7月1日生效的《規定》並沒有對減刑幅度和減刑間隔期間進行修改,仍然與1997年的規定相同。因此,第六次至第八次的減刑也是符合規定的。

第九次減刑,也就是最後一次減刑,為什麼只減了六個月?


郭某某九次減刑,合法嗎?

第九次減刑適用法律

第九次減刑,因2017年《規定》中對故意殺人適用減刑進行了限制,且也修改了減刑幅度不得超過9個月,並且間隔時間必須在1年半以上。因此對郭某某減刑六個月,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結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對郭某某的每一次減刑都符合法律規定的。但作者並沒有看到郭某某減刑的案卷材料,因此只能得出郭某某減刑基本合法。至於郭某某在監獄的表現,是否滿足減刑條件,也只有相關負責人才清楚。不敢妄加判斷。

但為何郭某某在經歷了十多年的改造後,仍然沒有改造好,出獄不到一年又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值得我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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