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瞪口呆!男子假冒樂至副縣長騙財騙色被起訴

 騙色

  李某某,男,40歲,大專學歷,2010年因犯詐騙罪被判處刑罰。2011年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通過網絡認識年僅19歲的被害人胡某某,虛構自己是國家公職人員,一番花言巧語騙取胡某某信任,二人從線上發展到線下。幾個月後胡某某懷孕,半年後兩人結婚並育有一女。

  婚後李某某不僅不務正業,還變本加厲,向岳母、舅父等多名親屬宣傳自己在樂至縣政府工作,宣稱自己是農業局局長、建設局局長甚至是副縣長,為了增加可信度還偽造了公職人員任職文件。

目瞪口呆!男子假冒樂至副縣長騙財騙色被起訴

偽造的任職文件

  騙財

  沒有固定收入來源且大吃大喝、賭博成性的李某某,為了維持其體面的生活,在2013年至2016年期間,虛構修路等政府項目以投資、收取保證金名義,騙取岳母10萬元、舅父6萬元、舅父的舅父22萬元。同時期,李某某用同樣的手法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近50萬元。2016年胡某某發現李某某無恥行徑後與其離婚。2017年至案發,李某某還相繼騙取其他3名被害人16.6萬元。

  狡辯

  到案後,李某某對自己的犯罪故意予以否認,把自己塑造成受害人,並將責任推卸給身份不明的第三人,對詐騙資金用途和去向交代含混模糊。辦案檢察官認真審查證據、引導補證,排除其無罪的辯解,於2020年4月10日,以詐騙罪、招搖撞騙罪對李某某提起公訴,並建議從重處罰。

  警示

  本案中李某某並非才貌出眾、口若懸河之人,偽造的文件也粗製濫造假的明顯,卻還有如此多的被害人上當受騙。檢察官提醒大家,不要將關係、金錢視為可以通往成功的捷徑,遵紀守法,依法依規辦事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段偉 四川法治報記者吳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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