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肯尼亞·礦業發展現狀與投資機遇

簡介肯尼亞

位於非洲東部,赤道橫貫其中部,東非大裂谷縱貫南北。東鄰索馬里,南接坦桑尼亞,西連烏干達,北與埃塞俄比亞、南蘇丹交界,東南瀕臨印度洋,海岸線長536公里。境內多高原,平均海拔1500米。全國面積為58.3萬平方公里。全境屬熱帶季風區,大部分地區屬熱帶草原氣候,沿海地區 溼熱,高原氣候溫和。

【東非】肯尼亞·礦業發展現狀與投資機遇

語言特色:斯瓦希里語為國語,與英語同為官方語言。

宗教:全國人口的45%信奉基督教新教,33%信奉天主教,10%信奉伊斯蘭教,其餘信奉原始宗教和印度教。

【東非】肯尼亞·礦業發展現狀與投資機遇

肯尼亞礦產資源儲藏與開發現狀

1、礦產資源稟賦

肯尼亞境內礦產資源豐富,礦藏主要有純鹼、鹽、螢石、石灰石、重晶石、金、銀、銅、鋁、鋅、鈮和釷等,主要賦存於太古代綠巖帶和莫桑比克構造帶上,其中鈦鐵礦儲量全球第五,其餘礦產尚未有明確儲量。

肯尼亞南部及沿海地區礦產資源基本已被開發。近年,肯尼亞西部和東部地區探明金礦、煤礦、稀土和鈦礦等資源。雖然礦業產值在 GDP 中的比重不大, 但工業礦產品在外貿中卻佔重要地位。

工業礦產品主要有純鹼、 硅藻土、 石膏、 石灰、 螢石、 鹽等; 生產的建築材料有水泥、 花崗岩、 石灰石、 大理石等, 開發和生產能力較高。

金礦:肯尼亞金礦床很多,儲量較大,大部分金礦由石英脈組成,構造上受韌性剪切帶和斷層控制位於綠巖帶中,圍巖是玄武岩和條帶狀含鐵建造。礦脈由石英和碳酸鹽組成,含少量綠泥石和絹雲母。鐵的硫化物是主要的礦石礦物,黃銅礦和毒砂作為伴生礦物在某些情況下會出現。礦脈附近圍巖在變形過程中經歷了熱液蝕變,形成富含綠泥岩、碳石英、絹雲母和酸鹽巖的片岩,並含有浸染狀黃鐵礦和其他硫化物礦物。已知資源主要分佈在國家西部尼安薩省綠巖帶及卡卡梅加、維希加、米戈裡、德馬拉、邦多、夏亞、波克特和圖爾卡納以及南迪地區。

鈦:肯尼亞作為全球第五大鈦礦儲量國, 其資源量和產量也是十分豐富。早期加拿大礦業公司( Tiomin Resources Inc)對該地區礦產潛力的評估表明, 肯尼亞南部沿海大部分地區的地層是由粗粒塔魯組和細粒馬吉 - 亞查姆維組成的杜魯馬組構成。誇萊礦區的兩個礦床礦產儲量為1. 408 億噸。礦體平均含重礦物 3. 48%, 年產金紅石 77000 噸,鋯石 3. 8 萬噸, 鈦鐵礦 33 萬噸。

鐵礦:肯尼亞鐵礦主要分佈在塔韋塔、 梅魯、 基圖伊、 基利菲,部分鐵礦床位於大塔拉卡地區的馬曼特, 姆溫吉縣的採庫魯, 基圖伊縣的伊庫薩, 塔塔維塔縣的基舒瓦, 姆貝雷縣的伊沙拉, 卡卡梅加西南部的布庫拉, 桑布魯縣的巴拉戈伊, 邦多地區的尤瑪, 盧加里地區的馬圖魯,奔戈馬地區的馬拉基西等地區。

寶石:肯尼亞的寶石礦床分佈在不同的地質環境中。肯尼亞南部塔韋塔地區是一個寶石礦山群。日前, 開採規模較大的有綠榴石礦和紅寶石礦, 屬高溫熱液 礦床類型。未來肯尼亞也有可能會成為一個祖母綠產地,因為在肯尼亞鄰埃的塞俄比亞北部和坦桑尼亞南部馬尼亞拉礦床發現了祖母綠。

錳礦和銅礦:肯尼亞錳礦產量不高, 最具有開發潛力的是位於蒙巴薩和馬林迪之間的錳礦床。其他錳礦主要分佈基利菲、 桑布魯、 塔韋塔等地區。

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跨國企業在肯尼亞礦業領域投資較多。澳大利亞貝斯礦業公司位於誇萊郡(Kwale County)的鈦鐵礦已正式投產,並向中國出口。2012年,英國圖洛公司(Tullow Oil)在肯尼亞西北部圖爾卡納郡的洛基查盆地發現石油資源,初步探明石油儲量從最初的6億桶增加至現在的7.5 億桶;東北部的曼德拉盆地也發現石油;英國燃氣公司在拉穆海上區塊同時發現石油和天然氣資源。但受國際油價低迷影響,肯尼亞石油勘探和開採進程緩慢,肯政府 已將實現大規模石油商業開採時間推遲至2022年。

此外,肯尼亞計劃於 2017年啟動石油早期收穫計劃,通過公路運輸的方式每天外運2000桶原油,但受運輸條件所限,該計劃被推遲,目前尚無明確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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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肯尼亞礦業開發現狀

整體來說,肯尼亞的地質調查工作程度較低, 整體和區域上缺乏系統研究。礦產資源勘查工作相對滯後。但2001年開始,肯尼亞對礦產資源勘查的預算開始持續增加, 肯尼亞長期以來重點支持銅、 鉑族金屬、 金等礦產的勘查, 尤其是對金礦的勘查投入佔據較大優勢。

肯尼亞的大型礦床基本被國外資本控制,如米戈裡金礦、誇萊和基利菲的鈦鐵礦等。而國有和私營礦山規模較小。目前, 除了金礦、 寶石、 鈦鐵礦等礦產資源進行了較大規模的開發以外, 仍然有許多未得到有效開發利用的礦產資源。

肯尼亞礦業管理及相關政策

肯尼亞穩定的政治環境,較好的經濟基礎,優越的地理位置,巨大的礦業開發潛力等都對國際投資者具有較大吸引力。肯尼亞鼓勵投資的相關法律為《外國投資保護法》。投資主管部門主要有肯尼亞貿易部下設的投資促進局、國家投資委員會和競爭管理局。

肯尼亞的環保法律法規包括《環境管理與協調法》、《環境影響評估規定》等。根據《環境影響評估規定》,項目在開工或企業在申請其他執照前,必須向國家環境管理委員會提交環境評估報告。有關環保監管體制的相關要求已被載入肯尼亞憲法。

肯尼亞已經把建成非洲的礦業中心作為該國礦業的發展目標。為了更好地吸引外資,肯尼亞政府向議會提交《2013年礦業法》(草案),新的礦業法有望在5個方面做出重大突破,從政策層面為吸引外資和技術,改變肯尼亞礦業落後的局面創造環境。

(1)大幅減少手續成本。重點是簡化採礦執照申領手續,並對於因勘探和採礦為目的辦理土地所有權證的,在申領手續方面提供方便。

(2)在稅收、供電等方面提供優惠。如一定期限的稅收減免、勘探費用資本化、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和進展情況延遲繳納特許使用費、免徵採礦機械設備進口關稅、降低採礦企業的電費支出等。

(3)

對個體採礦業者進行規範。

(4)加強礦區的公路、電力和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

(5)解決有關在國家公園和野生動物保護區內開礦的爭議。

根據肯尼亞現行環境法案,禁止在保護區內開採礦藏。新的礦業法將從法律上對採礦行為進行規範。另外,對於2012年10月肯尼亞政府公佈的規定——礦業公司必須在一定期限內轉讓35%的股權給本地投資者,該草案未予以明確,僅規定礦業部長將不定期公佈不同礦業部門本地持股比例的最低限額。

因此,在肯尼亞進行礦業投資時,必須深入研究礦業投資相關法律和管理制度。肯尼亞的主要投資法律有《外資保護法》、《貿易許可法》以及《投資促進法》,這些法律規定了外國投資者的權利與義務、投資的具體程序、投資許可的申請、投資管理部門以及投資激勵機制等。針對礦業投資,則更要研究更為具體的相關法規,如:《礦產法》、《環境保護法》、《運輸許可法》、《土地控制法》、《水法》等。

對於投資管理制度,則要重點研究礦業市場準入、外匯及外資保護以及礦產資源開發稅費制度。如2013年8月,肯尼亞礦業部將該國的礦產資源使用費提高,同時黃金、稀土、鈮、鈦礦石的銷售總值稅進行了相應提高。隨後在10月份宣佈把採礦證的費率定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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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礦業投資環境分析

有利因素

肯尼亞經濟發展較平穩,中產階級人口增長較快,國內市場不斷擴大。隨著東非區域一體化推進,作為東非交通樞紐和門戶,在肯境內投資還可輻射東非內陸國家,有利於開拓整個東非市場。

目前,肯尼亞業已成為非洲第二吸引外資的目的地。從長遠看, 肯尼亞在治理及經濟多元化、 基礎設施、人力資源發展和物流以及改善的營商環境方面排名前列。因此, 外國資本在肯尼亞進行礦業投資存在資源勘查和吸收外資雙重優勢。

不利因素

肯尼亞外商直接投資便利化程度較低,基礎設施落後,辦事花費時間較長。肯尼亞法律規定外商直接投資最低限額10萬美元,門檻設置過高,對外資進入造成一定障礙。在稅收、經營範圍、企業所有權和土地等方面,對外資也規定了不同於內資的待遇標準,給外資設置了不少經營限制。

投資建議

  • 目前,肯尼亞已發現的基本金屬礦產地分佈不廣, 成礦規律還未有具體清晰的認識。但寶石礦床分佈廣, 適合投資。
  • 礦業投資一般具有資金投入量大、 需要前期投入進行勘查和項目週期長等特點。礦業企業在進行投資前, 需要對肯尼亞相關政策、 法律、 當地人文風俗有一定了解。

本文內容參考:

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肯尼亞礦產資源及礦業投資環境分析;

*本公眾號提供信息旨在為讀者決策提供參考

並不構成對讀者決策的直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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