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雁齊飛頭雁領“黨”“農”合作促振興

在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中,強化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政治引領作用,推動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根本保障。堅持抓黨建和抓發展相融互促,以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為突破口,積極探索“支部有作為、集體有收益、群眾得實惠”的黨建扶貧新路子,以“紅色黨建”引領“綠色革命”,帶領黨員群眾發展產業、開拓市場,不斷加快集體經濟發展,以組織振興帶動鄉村全面振興。

堅持黨建引領,讓基層組織“聚起來”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如春筍般湧現。但由農戶自發組建的合作社,或者只是幾個農戶“小打小鬧”,或與企業合作生產經營,村黨支部參與指導較少,政治引領薄弱,導致組織架構鬆散、民主管理不健全,帶動發展能力和示範效應弱,常常是“富了老闆,窮了老鄉”,缺乏持續性與長久性。通過村黨支部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方式,將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合作社的經濟優勢、產業優勢相結合,村黨支部以村集體“三資”入股合作社,支部書記與其他村“兩委”幹部充分發揮主體責任和帶頭作用,突出黨支部領導地位,科學合理分配村集體經濟收益,有力增強村集體的發展後勁,實現了農村黨建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同頻共振。

堅持群眾主體,讓集體經濟“強起來”

群眾組織起來才能成為人民,把人民群眾組織起來才能產生巨大的能量。鄉村振興是鄉村人民的振興,發揮群眾主體地位,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才能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只有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堅持群眾做主、群眾監督、群眾受益,才能牢牢把握群眾這一合作社建設的“主力軍”。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利用黨群集中活動日、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等平臺,宣講合作社政策措施,為群眾計算入社“經濟賬”,鼓勵以土地入股,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到合作社運行建設中來。建立民主管理機制,邀請村民參與制定、修改合作社章程和規章制度,做到議事決策、財務管理、社務公開、利益分配等制度公開透明,保障合作社運營科學化、社員參與民主化。充分挖掘“田秀才”“土專家”資源,開展種植、銷售等領域結對幫扶,讓種植銷售能手與普通農戶分享經驗,通過示範帶動實現集體致富。

堅持精準幫扶,讓貧困群眾“富起來”

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凝聚集體智慧,創造了集體與群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聯結機制,讓貧困群眾共享發展成果。創新“黨支部+合作社+貧困戶”聯營模式,對有勞動能力的優先安置在合作社就業,增加貧困群眾務工收入;對勞動能力弱的入股增收,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減輕貧困戶種地負擔的同時實現利潤分紅;對無勞動能力的兜底脫貧,由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直接承包扶貧項目進行運營,實現土地利用與群眾利益最大化。另外,將扶貧與扶志、扶智深度融合,在合作社組織形式豐富的集體學習,開設“新時代識字班”“固定學習日”等活動,加強對貧困群眾的思想引導,提高其思想認識,破除“等靠要”等不良習氣;開展“互聯網+農產品”電商技能培訓、農技知識培訓等,提高農戶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激發貧困群眾脫貧的內在動力,實現“要我脫貧”為“我要脫貧”、“暫時脫貧”到“永久脫貧”的完美蛻變。(文/王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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