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曉鋒、朱繼華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曉鋒、朱繼華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2020年4月17日,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對李曉鋒、朱繼華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3年以來,汪偉軍長期從事高利放貸業務,在放貸過程中,夥同被告人李曉鋒、朱繼華通過“轉單平賬”等方式,不斷壘高“債務”,製造虛假借條和銀行流水,形成虛假債權債務關係,再通過向法院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在討債過程中,分別夥同被告人李曉鋒、朱繼華、蔣東亮、王偉星、盧文光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形成了以汪偉軍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曉鋒、朱繼華為重要成員,被告人蔣東亮、王偉星、盧文光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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