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一男子食用“秧雞”被罰款1800元

湘鄉:一男子食用“秧雞”被罰款1800元

紅腳苦惡鳥,俗稱“秧雞”(圖片來源於網絡)

中國湘鄉網4月15日訊(通訊員:張炬)近日,市林業局對中沙鎮龍山村村民羅某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作出罰款18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3月,市林業局接到雙峰縣森林公安局移送的線索,反映中沙鎮龍山村村民羅某於3月9日食用了朋友羅某某(已被雙峰縣森林公安刑事拘留)在雙峰獵捕的野生動物紅腳苦惡鳥兩隻(俗稱“秧雞”)。得知情況後,市林業局隨即展開調查。

經調查,村民羅某在疫情期間食用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屬實。根據全國人大《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和湖南省林業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七部分的相關規定,市林業局對羅某疫情期間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作出罰款1800元的行政處罰。

市林業局提醒,廣大市民要自覺保護野生動物,拒絕隨意獵捕、殺害、食用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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