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房子是70年產權,那70年後房子如果沒塌,我們還可以住嗎?

所有名字都註冊了


買的房子是70年產權,那70年後房子如果沒塌,我們還可以住嗎?

這個問題,首先題目有些不妥,但肯定是能住。

其中“70年”指的是土地年限,和房屋沒有關係。也就是說房子是永久屬於自己,但土地是有期限的,根據土地的類型不同,土地的年限也不一樣。以前的房屋都是《土地證》《房產證》分開的。現在是合在一起叫《不動產證》。

通常我們說的產權年限都是指的土地年限,那麼土地年限到期後怎麼辦?以居住用地為例。

  1. 繳納土地出讓金,因為開發商之前繳納的出讓金是70年的使用期限(可以理解為從ZF手裡租了70年),等快到期時,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繳納多少,就要根據當地房管部門來核算。

  2. 拆遷:如果面臨拆遷,因為土地已經到期,所以土地的補償是沒有的。房屋是自己的,所以房屋的價值會補償。

  3. 因為是商品房,所以一棟樓有幾十甚至上百戶,所以有些人想著我先不繳納土地出讓金,其實這種做法不可取,雖然暫時是沒有問題,但等到後期房屋買賣或者抵押的時候,還是需要繳納,才能過戶的。

所以土地到期後可以居住,只不過需要繳納土地續期的費用。

土地使用期限在哪裡查看?3個地方可以查看

  1. 買房時,售樓部一般都有“五證”其中的《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所取得土地的信息,上面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2. 購房合同上一般的信息比較全,樓號、房屋信息、土地信息等房屋及個人的信息。

  3. 《不動產證》辦理不動產證後,上面會記載土地的使用年限。

  4. 如果購買的是尾盤小區,買房時可諮詢下,土地的剩餘年限,因為開發商拿地到交房,甚至到尾盤,期間經歷的時間大不一樣,有些開發商有可能2年開發完項目,有的甚至10年都沒開發完。所以看清楚,問清楚再購買。

  5. 土地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從開發商拿地ZF審批下來後就開始計算。和購房合同及《不動產證》的簽署辦理日期沒有關係。

我是小平,用我的實際經驗,助您買到稱心如意的好房,謝謝關注。


房產小平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將會屬於誰? 我還能不能住?很多人都會有點困惑。之所以有這樣的擔心,是因為我國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產權計算時間也是從開發商拿地時開始計算,而不是從購房人獲得房子的那一刻算起。最常見的也是產權時效最長的就是70年的住宅產權,而商品房住宅則多為40年或50年的產權。

那麼、40年、50年或者70年後,“我的房子還是我的嗎?或者說,要怎樣它才能繼續屬於我呢?”繼續居住呢?

土地產權和房屋產權分離,到期後可續約產權,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JOHOME全球房產


糾正提問者錯誤,70年產權限制是土地的使用權期限,而不是房屋的期限。原則上,房屋產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屋結構、安全性、保養等仍然符合建築安全規範,房屋產權一直屬於產權人,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後,按照現行的政策,原則上,住宅土地到期自動續期,具體操作流程,參考現行《物權法》.

現行的《物權法》中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但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業內有關人士認為,可以參考《物權法》出臺之前的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到目前為止,除了特殊地區的政策之外,通用的處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方法有兩個:1、續期,繳費,延長土地期限可由物業和業主聯名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提出,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來獲取新的使用年限。但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價格應低於同類土地價。

2、等待拆遷,獲取補償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根據房屋的破損和質量情況以及政府統一規劃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統一拆遷或因市政規劃,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築物對業主做出相應補償。無論是哪種方式,對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業主而言,都不失為一種好的歸宿。這裡也提醒購房者或者土地接盤者,在購買時,一定要查看原單位或賣方的土地使用證或者到發證機關的網站上查詢該地塊或者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對剩餘年限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衡量自己是否能夠接受那麼短的使用年限。


叄歲說房


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居民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但住宅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期滿後需要續期。


上海莫律師


當然可以


沙灘有點陽光1


只是70年後再繳一次房稅而已,難道國家要沒收你的房子?


失戀的山楂樹


超過了70年,就每年年檢兩次!😂😂😂


貴州茅臺龍品酒業


現在有的房子幾十年就老的不行了,沒覺得能撐70年。


一直二在奔三路


更本不用擔心,是70年還是7個月,都是一樣的,有些人買二手的糾結還剩多少年,都是多餘的,到期了補交稅款就可以,最多就幾千塊錢。


放開那個女孩子


當然是可以住的,它只是產權70年,並不是房子壽命70年,就如同車一樣,質保十3年,難道過了質保就不能開了嗎?所以是可以住的,但是產權70年後恐怕得交一筆產權稅,畢竟你買的只是說70年的產權,而並不是終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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