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納斯檢察 :服刑期間還能領養老金?檢察院官做出了這樣的迴應

來源 |鳳城檢察(瑪納斯檢察)

新疆檢察政務融媒體中心


罪犯在服刑期間竟然還能領養老金?

4月12日,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姚立靖座客新疆新聞廣播FM96.1《法治進行時》節目,進行相關法律解讀。

時間回到2019年12月,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在進行公益訴訟線索排查時發現,1952年出生的楊某某,在2014年12月因犯罪被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在其服刑期間養老金一直未予停發。經查,還有1名監獄服刑人員存在這種情況;有4名判處緩刑人員,在宣告緩刑期間,養老金仍然予以增發。

勞動社會保障部下發的相關通知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瑪納斯檢察 :服刑期間還能領養老金?檢察院官做出了這樣的回應

根據上述規定,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楊某某等6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髮放存在違規行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社會保險資金髮放的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履行監管職責,防止國家利益受損,建議其規範履職,依法發放養老金,並採取有效措施追回不當發放的養老金。

2020年3月31日,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採取有效措施,整改規範發放養老金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檢察建議後,對建議內容予以充分認可,現正在積極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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