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加三”不聽勸傷人被批捕

一個人的文明,是通過自身的言談舉止來體現;一座城市的文明,則是由每個市民的文明行為來養成。然而,常某不但插隊上公交,還把制止自己插隊的江某打傷。近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常某批准逮捕。

常某和江某互不相識,某日,常某和江某在本市某公交車站等候公交車上班。排隊上車時江某因常某插隊發生口角後相互謾罵,繼而相互廝打。期間,常某對江某拳打腳踢,並猛擊其面部、頭部等部位,致使江某左眼眶壁骨折、左眼眼外肌挫傷、眼球凹陷、視神經挫傷、左眼鈍挫傷、雙眼屈光不正。

檢察官提醒大家,秩序是一切高效的基礎,遵守公共秩序是社會文明的體現,是公眾不斷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途徑。無規矩不成方圓,有序排隊不僅方便大家更是方便自己,切莫因一時衝破壞秩序甚至觸及法律。(擬文:蘇興斌 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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