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領跑者”熱潮來臨,這些知識得知道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2020年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的公告,將在“陶瓷、LED燈具、傢俱、鋰電材料、消殺產品、飼料、電纜、水泥”8個重點領域開展2020年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申報和評價工作。

“一流企業做標準”,那麼企業標準領跑者是什麼?又有哪些內容值得我們注意?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2018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市場監管總局、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八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意見》(國市監標準 [2018] 84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指出,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是通過高水平標準引領,增加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鼓勵性政策,對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具有重要作用。

1、企業標準“領跑者”是什麼?

企業標準“領跑者”指同行業可比範圍內,企業自我聲明公開的產品、服務標準中核心指標處於領先水平的產品或服務。

2、企業標準“領跑者”對企業有哪些好處?

(1)有利於企業打造品牌,提高優秀產品和服務市場認知度與佔有率。

(2)企業標準“領跑者”作為行業標杆,為普通企業質量、技術提升指明方向。

(3)企業標準“領跑者”有利於推動企業信用制度和市場信息公開機制建設,優化營商和市場競爭環境,減少劣幣驅逐良幣情況的發生。

3、企業標準“領跑者”有哪些激勵政策?

(1)評估結果政府採信;

(2)政府採購助力領跑;

(3)設立“領跑者”專項基金;

(4)信貸支持;

(5)平臺企業大型賣場、網上電商助力“領跑”營銷。;

(6)地方政府財政獎勵。

4、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有哪些政策依據?

(1)2016年8月1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裝備製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國質檢標聯[2016]396號),明確提出“推行企業標準主要技術指標領跑者制度試點,形成標準競爭機制”;

(2)2016年8月2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建立企標領跑者制度,支持社會團體、企業發展優於國家和行業的標準”;

(3)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規劃(2016-2020年)》(國辦發[2016]68號)要求“建立企標領跑者制度,引導消費者更多選擇標準領跑者產品”

(4)2017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明確提出“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

(5)2018年7月,經國務院同意,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意見》(國市監標準[2018]84號),明確了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及政策措施。

(6)2019年4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9-2020年)中指出,“加快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強化標準引領,營造‘生產看領跑,消費選領跑 ’的氛圍”。

5、江西企業標準“領跑者”稱號的使用週期是多長,是永久的嗎?

企業標準“領跑者”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複審公佈一次。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稱號的有效期為三年,對有效期滿後標準仍具有先進性的企業,可以重新納入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企業可隨時提出更新、更先進的企業標準。有效期滿後未經重新認定的,不得再使用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稱號。

6、成為江西企業標準“領跑者”,企業需要做哪些工作?企業是否會付出額外增加成本?

參與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的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

(二)企業通過全國統一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www.cpbz.gov.cn),自我聲明公開執行的產品或服務標準;

(三) 企業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嚴重違法失信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凡符合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條件的企業,均可自願填寫《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格式見附件3),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 企業簡介;

(二)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 江西省申報企業標準“領跑者”承諾書(附件4);

(四) 江西省企業標準“領跑者”自評報告(附件5);

(五) 企業標準已公開文本及證明材料;

(六) 檢驗報告;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關於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意見》(國市監標準[2018]84號)《意見》要求,“開展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不得向企業收取費用”。

7、每年的重點領域會有連續性嗎?

原則上每年的重點領域會有連續性,上一年的重點領域會在下年度繼續開展評估工作。但出現如下情況,重點領域也將做動態調整:

(1)移出重點領域範圍。如果下一年度評估中發現該領域工作基礎不足,或無法繼續滿足國家發展及消費者需求的類別將會被移出重點領域清單。

(2)重點領域微調。統籌考慮行業技術發展、消費者關注熱點和實際需要需求等多種因素,重點領域範圍可做相應調整。

另注:通知裡原定於申報企業於2020年5月1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5份)郵寄至江西省標準化研究院,由於疫情等原因,現將報送材料日期由5月1日前推遲到5月15日前,請申報企業掌握好報送時間。

(供稿: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張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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