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化解田土流轉系列案

湖南法院網訊 4月8日,張家界市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對張家界某種植合作社涉及的19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糾紛案作出司法確認民事裁定,裁定張家界某種植合作社與19農戶在中湖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使這一涉眾性系列案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不僅依法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當地的社會穩定。

2012年5月10日,張家界某種植合作社與中湖鄉幾個村組的數百農戶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約定將農戶承包的土地以出租的方式流轉給該合作社用於栽種經濟林木丹桂樹,租期14年,合作社每年9月30日依約支付農戶一定數量的稻穀或者稻穀折價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均能按約履行。但因該合作社栽種的丹桂樹產生經濟效益週期長、投入成本巨大,加上合作社資金鍊出現短缺,以致無力給農戶支付2019年度的土地租金,合作社主要負責人張某南下深圳融資又不順利,引起上百農戶不滿而集體群訪,當地村組及鄉政府多次調處未果,2020年3月19日,向某等19農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解除土地流轉合同、返還土地、恢復原狀並支付2019年度的租金。

武陵源法院收到19農戶的起訴材料後,及時向當地基層組織瞭解情況,鑑於該系列糾紛案涉及到的村組多、農戶眾多,處理不慎將影響當地的社會穩定和生產發展,法院沒有簡單作為民事訴訟案件立案,堅持用非訴訟解紛機制化解矛盾,一方面向當事人釋法明理,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另一方面向區委政法委、區維穩辦彙報,區政法委、維穩辦按照訴源治理工作方案及時啟動信訪維穩預案,並召集區法院、區司法局、中湖鄉政府等部門共同研究化解這一涉眾性矛盾糾紛的方案,制定了先由法院將已收的案件委派到中湖鄉司法所進行人民調解,調解成功後引導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若調解不成再立案審理的化解工作思路。

按照政法委的安排部署,法院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19件案件全部委派給中湖鄉司法所進行訴前調解,中湖鄉司法所接受委派後當即開展調解工作,在調解過程中,發現該合作社主要負責人張某在深圳融資未歸,短時間不能到場參加調處,經電話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決定進行網上“雲”調解,4月1日,在區司法局及法院的指導下,中湖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線上調解,經過一整天的視頻調解,終於促使該合作社與19農戶達成調解協議:1.合作社於2020年4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各農戶2019年的土地租金;2.以後的租金於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3.若未支付租金,雙方簽訂的《張家界市武陵源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合同書》自動解除,地面附屬物由農戶自行處理,農戶不再要求該合作社支付租金、補償土地恢復費用。為保障協議的有效履行,調解員又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網上直接向法院提出司法確認申請。

法院在網上收到司法確認申請後,及時交速裁團隊進行審理,在抗“疫”期間,為減少眾多當事人聚集,為讓農戶少跑路,減輕當事人的訴累,速裁法官藉助“微法院”平臺對相關協議內容、證據材料及當事人身份信息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核對審查。4月8日,法院對該19件司法確認申請案作出了上述民事裁定,並將民事裁定書先實行電子送達,再向雙方當事人郵寄送達紙質版法律文書。

武陵源區人民法院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為武陵源區訴源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撐。對外,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一站式”機制,加強與人民調解各部門的銜接溝通和信息共享;對內,加強訴訟服務中心“一站式”建設,充分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臺” “微法院”及本院旅遊速裁微信小程序等平臺,採取“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僅2020年第一季度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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