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政策解读:个人3年限卖 企业禁买!


深圳购房政策解读:个人3年限卖 企业禁买!

深圳购房《通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限购。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企事业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商务公寓限售。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个人、企事业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5年内限售。

3、个人限售。居民家庭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

4、抑制离婚炒房。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七成;但离婚前无房无贷仍按三成执行,仅有一套房按五成执行。

5、热点盘公正摇号销售。对关注度高的项目采用“线上诚意登记、公证摇号”、“线下公证选房”的模式开展相关销售工作。

此次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购房政策解读:个人3年限卖 企业禁买!


就在不久前,深圳出现招商双玺、润府三期等热点楼盘“房价倒挂”“企业购房”“离婚买房”等现象,反映出市场投机行为依然存在。本次调控政策将时下置业者关注的商务公寓、公司买房、离婚买房的热点情况全部“堵住”,可以说也是相当严厉了。

本次政策划重点

1、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2、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 年转让

。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 5 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3、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 3 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4、对购房人离婚 2 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 1 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50%执行。

5、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楼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可能采用“线上诚意登记、公证摇号”、“线下公证选房”的模式开展相关销售工作,并对预售商品住房的公证摇号、按序选房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深圳最新买房资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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