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的人生八苦:法所不容,情为何物?

“地狱是太晚发现的真相。”——《利维坦》

破败的居民区,楼道中,一只狡猾的蜘蛛从布好的网中悠然滑下。离开了蛛网的保护,狩猎者一落到地面上,立刻就被蚁群围攻,自己沦为了猎物。

“救命!救命!” 房中血红色的鹦鹉大声呼喊着。

古天乐领衔主演的电影《犯罪现场》,就在如此奇诡的意象中开幕了,仿佛一开始就暗示了警匪博弈的不平凡。

房中的死者是珠宝抢劫团伙的罪犯之一——徐糠。证据和证人都显示,他们团伙的老大汪新元刚刚逃离这里。开局的一切线索,都将案情引向分赃不均所导致的火并。

警匪片中,未知意味着恐惧,已知展示着悲哀。在抢劫案和谋杀案中,林、叶两位警官和汪新元,都因为自己的人生角色而有迫不得已和无奈之处。从警察署、犯罪团伙到受害者及其家属,无一不有着各自的悲哀。

佛说,作为“有情众生”,人有八苦,这部电影展现的淋漓尽致。

《犯罪现场》的人生八苦:法所不容,情为何物?

生、老、病、死——平凡的苦与乐

开幕的情节,容易让观众联想起《福尔摩斯全集》中的《四签名》。但真相显然不会那么简单。作为强盗,汪新元是个狠角色,他对警察卧底毫不留情。但在兄弟之间,汪新元是以义气为重的。在粗暴的掩饰下,他有一份深沉的柔情。

林警官说:“这就是人,会做好事,也会做恶事。”盗亦有道,这才是现实的法则。抢劫犯和我们常人一样,也经历着生老病死。每天的劳作、生活,也有属于他们的悲欢离合。

在抢劫团伙的四人中,徐糠死了,红毛胆小不堪大用。而欧阳,他的老婆已经怀孕,所以汪新元也不愿再打扰他。一个即将做父亲的人,值得获取一份尊严。

冒着被警察抓捕的风险,汪新元用生命做赌注,带着成事不足的红毛,去追查徐糠遇害的真相。

可是就在汪新元刚刚离开时,欧阳的店瞬间爆炸,又一个兄弟殒命。与此同时,孕妇的双股间,一道鲜血流了下来。

于是,恐惧变成了激励。

在汪新元新搬进的出租房中,人生又是另一番光景。半失明的女房东贪财而热心。在汪新元面前,她经常是见钱眼开,又总是善解人意。

一碗糖水,一次跑腿,都会十分吝啬地索取报酬。但是她在合住的三位老人面前,却永远有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八十岁的叫八妹,九旬老翁叫九仔,还有一位马上百岁的“百友”,老小孩之间的吵吵闹闹,盆盆罐罐的摔打,奏出一段生活交响曲。这真是奢侈的温馨,在这高龄大家庭里,病痛和死亡似乎不是一个问题。

唯有汪新元例外。一生中,他不止一次用枪口对着别人,当然也不止一次面对别人的抢口。常年刀头舔血、亡命天涯的日子不好过。

高度的神经紧张让他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间歇性地,他会看到许多蚂蚁,有时在手心,有时在水碗里,那应该是惨案留下的精神创伤。

大千世界,在芸芸众生之中,自己何尝又不是蝼蚁?

《犯罪现场》的人生八苦:法所不容,情为何物?

怨憎会、爱别离——命运的嘲弄

兄弟们的话时常在耳边响起,恐怕汪新元也分不清回忆和幻觉的区别。当初,他们都说,干完这一票,要去花天酒地,好好享受一番。而神经过敏的汪新元只想好好睡一觉。

可这一切空许愿,终究成了梦幻泡影。在珠宝抢劫案中,没有赢家。叶警官失去了线人同僚,被劫持的屠夫失去了母亲,女职员下肢瘫痪,将在轮椅上度过终生。他们怎么可能放任罪犯逍遥法外?他们当然要报复,只不过是以法律途径以外的形式。

所以,警官和受害者集体策划了这场连环谋杀。

记得少梅说:“叶警官虽然很严厉,但出了事,他是很维护自己人的。”这句伏笔到最后终于应验了。叶警官就是那个开局布网的蜘蛛,视其他人为蝼蚁,他为了同事情义,不惜突破执法者的底线。

当他离开这张“法网”,就注定被蝼蚁所吞噬,自己也死于同谋之手。一群昔日的受害者,成为今天的罪犯,这真是一个无比讽刺的故事。当汪新元和林警官揭示这一切,我都不知该如何评价是非。

《犯罪现场》的人生八苦:法所不容,情为何物?

求不得——“这世界不该这样。”

“一个人如果对同类没有怜悯之心,那么他就离地狱不远了。”我想,这部电影中的很多人都生活在地狱里。

在谋杀案中,人人各有所求:求财、求义、求公道。而安志杰饰演的何教练,则是最为复杂的一个:一方面,作为受害者的丈夫,他要为自己的爱情复仇。

但另一方面,面对珠宝的诱惑,他夫妻二人又理所当然地将其分赃,视为“对我们的补偿”,最后因分赃而残忍杀害了叶长官。

瘫痪的妻子表面上皈依了基督教,大谈“原谅伤害我的人,我会为他祈祷。”做着上帝的形式,却将灵魂交付魔鬼。

何教练夫妇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开始因为痛苦而杀人,杀人酿成恐惧,又为恐惧而持续杀人,更多无辜的人因为他们的怨念和执着而丧命。

殊不知,举起屠刀者,必将死于屠刀之下。何教练倒下的那一刻,最后的遗言是——“这世界不该这样!”饱含着委屈、怨恨、失落,还有太多的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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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阴炽盛——何以为人

“人类的本能是追逐从他身边飞走的东西,却逃避追逐他的东西。”——伏尔泰

佛门说,人身由五阴聚集而成,如火炽燃。我想,也许正因如此,血液才是滚烫的,生命才是炽热的,爱恨情仇才得以如此强烈。

叶警官、屠夫死了。死亡也是何教练的归宿。珠宝抢劫案和连环谋杀案,在深夜的郊外,以一场决斗作为彻底的清算,终于落下帷幕。

杀了何教练后,汪新元也必须死,这着实让人心疼,因为主角毕竟有着磨灭不掉的善念和良知。但这又是宿命,一切因他而起。

是他将兄弟们带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是他伤害了这许多原本无辜的人,让大家被仇恨蒙蔽双眼。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一切,就由他来了结。

生前,汪新元签了器官捐献书,眼角膜捐献给了富有爱心的女房东,她是值得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傻子也看的出来,房东那若隐若现的情愫。

只是,汪新元知道,自己是不值得的,他最清楚这份温情的奢侈。于是,在“百友”百岁寿辰的当夜,小小的公寓里充斥着纯朴的欢乐和岁月的浪漫,他却已经用一种最体面的方式选择了离开。

就让你带着我的眼睛,去看那美丽的维港夜景吧。

面对林警官,汪新元高高将枪举起,枪口上扬,他终于没有再伤害一个无辜的人。倒下的那一刻,再也没有痛苦,再也没有仇恨,更没有焦虑和紧张。

《犯罪现场》的人生八苦:法所不容,情为何物?

“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当雨水浸润脸颊,那是久违的轻松和惬意。珠宝和黄金洒满泥土,都做我的陪葬。

由此,我忽然想起克里斯蒂娜 罗赛蒂的那首著名的——《当我辞别人世的时候》:

亲爱的,当我离开人世。请别为我哀歌悲泣

墓上无需玫瑰的芳香

也不要松柏的茂密

就让绿茵覆盖我的躯体

带着雨水和露水的湿润

如果你愿意,就把我怀念

如果你愿意,就把我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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