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發佈電動車新規,要求買保險,滿16週歲才能駕駛,5月1日執行

疫情結束後,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商家復工復產,電動車出行的市民明顯增加。進入4月,全國各地也密集發佈了關於電動車的新規實施。其中貴州省出臺了詳細的電動車管理辦法!《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所稱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提倡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參加相關責任保險。禁止生產、銷售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以下就大家關注的上牌上路幾點問題做一個詳細的介紹

電動車如何上牌?

電動自行車登記事項及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並監製。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實施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經登記的,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請登記: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發放號牌、行駛證;

貴州發佈電動車新規,要求買保險,滿16週歲才能駕駛,5月1日執行

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發放臨時通行標識。對發放臨時通行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駕駛年齡要求:應當年滿16週歲以上

貴州發佈電動車新規,要求買保險,滿16週歲才能駕駛,5月1日執行

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16週歲以上,且無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未滿16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監護人。

禁止行為

駕駛電動自行車禁止以下行為:

酒後駕駛;載客營運;逆向行駛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貴州發佈電動車新規,要求買保險,滿16週歲才能駕駛,5月1日執行

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管理的裝置;

違反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指示;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載物高度從地面起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超出車輪,後端超出車身0.3米;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政府鼓勵電動自行車銷售商採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主動置換或者報廢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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