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當不了包青天和牛青天

今天看了一段內容,說的是律師代理一個交通事故案件,最後法院的判決沒有達到當事人的願望,感嘆現在的律師不是包青天,不是牛青天,如下圖所示。對此,我還是想說兩句。

律師當不了包青天和牛青天


律師當不了包青天和牛青天


律師當不了包青天和牛青天

首先,訴訟的風險本身就很大。法院的判決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沒有最後宣判誰能保證結果?既然對方願意賠償,為什麼不接受呢?還是自己覺得賠的少了,想多要一點,選擇打官司就要承受這種訴訟風險,輸了官司就怪律師無能,認為律師在坑自己,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包括律師也是個黑律師。

律師當不了包青天和牛青天

斯偉江律師在辯護

其次,只收4000元律師費是相當低的收費。現在律師辦一個法律援助案件,一個階段在法律援助中心領報的費用就是3000到4000元。這個費用是公益性的和象徵性的,雖然不多,但不要受援人出,是國家財政出的,即使是公益性的也不會讓律師白白的付出時間和勞動,哪有天上掉餡餅的事?

再次,律師不是什麼青天大老爺。律師沒有拿國家工資,也沒有任何行政權力,只不過依靠提供法律服務,收一些律師費,律師怎麼擔當得了牛青天、包青天,在律師中也找不到所謂的包青天和牛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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