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嚴防漁船“帶病”出海 舟山整治漁業安全生產秩序

當下,漁業安全生產鐵拳整治專項行動正在舟山如火如荼地開展。今年以來,舟山市漁業生產安全形勢嚴峻。4月20日至12月31日,舟山將集中排摸漁業安全生產領域漏洞短板、整治風險隱患,打擊危及漁業安全的違規行為;集中提升船員素質,夯實漁業安全管理基礎;同時,建立規範漁業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為“平安舟山”築牢漁業安全底線。

鐵拳出擊,杜絕漁船“帶病出海”。當前,舟山已迅速組織力量深入漁區,開展“淨海”行動、“海上安全月”專項行動等,重點強化帆張網船、蟹籠漁船、捕撈輔助船、遠洋漁船等“四類漁船”的安全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超員、超載、超高、超航區、超抗風力航行等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每天排查、抽查出的問題,形成清單,及時通報各縣(區),及時整改和消除安全隱患。目前,全市已出動執法人員1159人次、執法船艇73艘次,檢查漁船393艘次,排查隱患325處(現場整改209處,限期整改116處),立案24起。

守土盡責,各級各單位強化責任擔當。從4月14日起到伏休開始,舟山啟動《舟山市漁船防護海上惡劣天氣應急響應規定》中的“特殊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嚴格執行值班值守等制度。“特殊天氣”期間,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帶頭,市、縣(區、功能區)、鄉鎮(街道)三級領導帶頭值班值守,每日對全市32個漁業鄉鎮(街道)、50個基層管理服務站的漁業安全值班情況及漁船編組、點驗、落單幹預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對每日抽查檢查發現問題,以市安委會的名義進行全市通報,對相關問題及時整改,對相關問題責任人進行問責和處理。截至目前,已通報8期,共41個問題;已處理、通報、約談幹部10餘人。

完善制度,夯實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嚴格實施漁船安全動態點驗制度,突出對“黑色4小時”、特殊天氣、高危漁船、落單漁船等重點環節的點驗,對出現報警提示的漁船一對一核查,確保萬無一失;嚴格落實基層漁船管理站值班制度和漁船安全值班瞭望制度,確保岸上和船上實行24小時有效值守;嚴格執行漁船編組生產製度,做到“一船不出港、單船不返航、海上有照應”,一旦發現有漁船落單,確保對落單漁船船位實施監控。(出處:浙江日報 林上軍、黃寧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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