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被判向前女友登報道歉小夥不從,法官說了這句話他立馬妥協了

“本人於2017年7月採用向他人發送視頻、照片的形式嚴重侵犯了你的隱私,損害了你的尊嚴,經龍泉市人民法院判決,本人已認識到自身錯誤,特登報向你道歉。”近日,一則特殊的署名道歉信出現在龍泉一家報紙上,這則道歉信來自因侵權被法院責令賠償損失並登報道歉的當事人葉某。

葉某和李某曾是戀人,分手後各自組建了家庭。一次偶然的機會,兩人又走到了一起。可是,這段婚外戀並沒有持續多長,兩人經常吵架,葉某多次提出分手,甚至以將李某的不雅照片、視頻發給別人相要挾,強迫李某分手,但都遭到李某拒絕。

2017年7月20日,葉某在龍泉市區找到李某,毆打其臉部、頭部,造成李某門牙被打斷,臉、頭部受傷。之後,葉某又追著李某,將其上衣抓破。同年7月22日、23日,葉某將事先準備好的李某不雅照片、視頻發給多個微信好友,損壞李某名譽,給其造成不良影響和傷害。接到李某報案後,公安機關對葉某毆打和侵犯隱私行為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罰款500元的決定。

被判向前女友登報道歉小夥不從,法官說了這句話他立馬妥協了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2017年10月,深受打擊的李某向龍泉市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葉某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損失費5.8萬餘元並登報道歉。李某說,事情發生後,自己遭受痛苦折磨,患上了焦慮症、重度抑鬱症。法院審理後認為,葉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李某的隱私和人身健康,給其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侵害手段、方式及造成的後果,判決葉某賠償李某各項損失2.3萬餘元,其中精神損失撫慰金2萬元。同時,支持李某訴求,判決葉某在案件生效後10日內在報刊刊登道歉函向李某賠禮道歉。為避免對李某再次造成傷害,道歉信必須由法院審核後才能刊登。

案件判決後,葉某感到丟人,主動履行了5000元,卻遲遲不履行剩下的賠償款和道歉信。2018年2月,李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多次聯繫葉某,但葉某電話不接、快遞拒收。執行人員只好設法找到葉某,告知他拒不履行義務的後果,指出,如果葉某始終拒絕登報道歉,那麼法院不僅可以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罰款等處罰,還可在徵得原告李某同意的情況下,在報紙上公開判決的部分內容,費用從葉某被凍結的賬戶中扣除。簡而言之,葉某的道歉是逃不掉的,還可能付出被拘留的代價。

最終,“另類老賴”葉某妥協了,並在法官幫助下寫了道歉信,公開向李某道歉,同時履行賠償款,尾款已在今年5月20日全部還清。

浙江法制報

通訊員 丁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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