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海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審核與整改驗收工作指引表》168條出臺以來,相信對於很多人來說還是不能夠完全理解,上海璟祐律師事務所就針對這168條來逐項解讀,此次我們繼續來解讀“法定義務及風險管理要求”中的
“徵信系統接入”。
法定義務及風險管理要求
徵信系統接入:對於徵信系統接入問題,監管機構要求平臺“按照要求及時接入有關征信系統並依法提供、查詢和使用有關金融信用信息”,網貸機構應當在備案登記前限期整改或在備案登記後的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針對該點,鑑於“有關征信系統”的具體所指及“接入時間表”尚無法明確,建議從業機構根據監管要求適時跟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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